□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它包括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用以消除疲劳、进行业务学习、参加社会活动和料理家务等所占用的时间。

休息时间的种类,应该随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而变化,因行业的不同而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及实际工作中的传统作法,我国现行休息时间的种类有:①1 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②两个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③周休息日;④法定节日;⑤探亲假;⑥年休假。

  1.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工作日内的问歇时间,又称 1 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的过程中的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

目前,我国对 1 个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尚无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

工间休息通常每班两次,每次 20 分钟。用膳时间通常每班 1 次,每次 2O~

30 分钟。

  1. 工作月内的休息时间

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是指职工在 1 个工作日结束后至下 1 个工作日开始的期间内所享有的休息时间。其长度应以保证劳动者体力和工作能力能够得到恢复为标准。目前对两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尚无法律规定,实际工作中,一般为 15~16 小时。

  1. 周休息日

周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指劳动者干满 1 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我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可以根据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一般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例如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电报、电话、电视等行业),或者由于供电、供水的原因, 以及为了缓解交通的拥挤及能源供源供应的紧张状况,劳动者不能在星期六、星期日休息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而定,安排其在 1 周内的其他日子休息。

  1. 法定节日

法定节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国的法定节日有: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法定节日的具体放假办法,执行 1949 年 12 月 23 日政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该办法规定:

  1.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日。新年,放假 1 日(1 月 1 日);春节,放假

3 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 1 日(5 月 1 日); 国庆纪念日,放假 2 日(10 月 1 日、2 日)。

  1. 属于部分人民的节日。为了便于部分人民的群众活动,得放假半天,或只其中一部分人放假,其他一部分人得推代表参加庆祝。妇女节(限于妇女,3

    月 8 日);青年节(限于中等学校以上的学生,5 月 4 日);儿童节(6月 1 日);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限于军队及军事机关,8 月 1 日)。

  2. 民族风俗习惯节日及其他。凡属于少数民族习惯之假日,由各少数民族集居地区之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其他各种纪念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九三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日等,均不必放假。

1956 年 3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六一儿童节”改为放假 1 天的通知》

中规定,将儿童节假日改为小学、幼儿园放假 1 天。5.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假期。根据 1981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

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探望配电风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 1 次,

假期为 30 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 1 次,假期 20 天;已婚职工探

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除上述假期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6.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连续休息的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实际工作中执行 1991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为:

  1. 各地区、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能安排职工的年休假。

  2. 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数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3.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

  4. 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