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

自 1988 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的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的效果是好的,但是在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①生育保险基金“收大于支”的问题比较突出。据有些地区反映,近年来由于工资总额增长较快,基金提取数额随之增加,积累过多,有的市、县高达几百万、上千万;②在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

首先,在生育保险基金的提取上,各地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筹资原则,进行周密的测算,从严控制提取比例,测算该是 0.5%的就不要提到 0.6%。认真测算不仅是实现“以支定收”原则的技术保证,也是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的技术保证。过去有些地区因经验不足、操作技术或方法不尽完善,造成结余较多, 今后应通过逐步完善和调整收缴比例等方法,达到收支基本平衡。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分忧解难,减轻企业负担,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此外,要从机制上和组织上切实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监督”,同时还规定“市(县)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定期监督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通过上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可以实现生育保险基金提取合理, 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