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发生大量蒸气的生产,要在设有排气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散放有害健康蒸气、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的时候应该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散放粉尘的生产,在生产技术条件许可下,应该采取湿式作业。
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该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且应该严格管理。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
备。
对于有传染疾病危险的原料进行加工的时候,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对于有毒或者有传染性危险的废料,应该在当地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废料和废水应该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