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

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由中央政府以法令形式加以规范,一般均由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由用人单位(或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是按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从分配费率上看,用人单位一般比员工个人要多承担一些医疗保险费。

至于政府财政负担的形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政府负责建立医疗设施所需的经费,而从单位、个人征收的保险费则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和医疗机构的管理费;另一种情况是政府只负责医疗机构的管理费,或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出现逆差时,给予定额的补贴。

此外,在采取就医个人付费的情况下,个人所付费用也可以视为医疗保险的一个资金来源。

我国企业员工的医疗保险资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其中用人单位负担大部分费用,个人在就医时部分付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改革决定,今后医疗保险制度要实行一体化的资金筹集体制,即将现行的公费与劳保医疗制度合并,建立地域范围内全体劳动者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经费来源则采取国家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