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 2℃或 2℃以上的作业。

生产性热源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工作地点指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若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的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称为工作地点。

本地区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是指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中每日 13 至 14 时的气温平均值。

高温作业分级按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分为两类,每类按劳动时间率和室内、外温差分为四级。

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小于 30 ℃的地区,高温作业 EMBED Word.Document.6 \s

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等于或高于 30℃的地区,高温作业按表 4.2 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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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高温作业地点,空气相对湿度平均等于或大子 80%的工种,应在本标准基础上提高一级。

高温作业的主要工种包括:①冶金工业有炼铁、炼钢、轧钢、炼焦及有色金属冶炼等;②机械工业有铸造、锻造、热处理等;③化学工业有部分氧化、合成、加热、化学反应等;④玻璃搪瓷、陶瓷工业有炉膛、炉台、焙烧、烘房、窑炉等;⑤轻工业有造纸、蒸煮、糖果、食品、焙烧、橡胶硫化、塑料热压等;⑥纺织工业有印染、缫丝的加热或蒸煮车间;⑦建材工业有耐火材料的窑炉、水泥烧结等;⑧各种工业的加热炉、锅炉等;⑨夏季的露天作业有建筑、搬运、船坞、筑路工地、露天采矿探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