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对遵守劳动法情况的监督

在我国,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是各族职工群众的代表者,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是我们国家政权的支柱,因而,代表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协助和监督单位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劳动法规,是工会的重要职责。 1985 年,全国总工会正式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这三个条例体现了安全生产中劳动监察、行政管理、工会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是实行工会群众监督的依据。三个条例中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广泛职权。这三个条例加强了工会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上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了职工群众在劳动保护上的合法监督、检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