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汉建周,革故鼎新

郭威就任监国不到一个月,就于次年正月正式即帝位,庙号太祖。他自认为是周朝虢叔的后裔,所以定国号为周,史称后周,改为广顺元年(951)。仍建都东京开封府。

郭威虽是刺史之子,但幼年孤贫,知道民间疾苦,因而即位后就着手革除前朝弊政,减轻赋税和刑罚。即位当月下诏:“凡仓场库务掌纳官吏,无得收‘斗余’、‘称耗’。旧所进羡余物,悉罢之。”这就减免了原先所收的“斗余”、“称耗”、“羡余”等额外税收,大为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诏又说:“犯窃盗及奸者,并依晋天福元年(936)以前刑名,罪人非反逆, 无得诛及亲族,籍没家赀。”这比后汉时“窃盗一钱以上皆死,又罪非反逆往往族诛籍没”的规定有了明显的减轻。广顺二年(952)七月,针对后汉时“犯私盐、曲无问多少抵死”的规定,下诏:“犯盐、曲者以斤两定刑有差”。具体规定:“诸色犯盐、曲,所犯一斤已下至一两,杖八十,配役;五斤已

① 《新五代史》卷 11《周太祖纪》。

① 《资治通鉴》卷 289,乾祐三年十一月。

② 《新五代史》卷 11《周太祖纪》。

下,一斤已上,徒三年;五斤已上,重杖一顿,处死。”①同年十一月又下诏: “约每岁民间所输牛皮,三分减二。计田十顷,税取一皮,余听民自用及买卖,惟禁卖于敌国。”这比起原先“兵兴以来,禁民私卖牛皮,悉令输官受直,”在政策上是大大放宽。因为所谓“受直”,后唐明宗时只给些盐;后晋天福中期,连盐也不给了;后汉更严厉到“犯私牛皮一寸抵死”的程度。然而,牛皮“民间日用实不可无,帝素知其弊,至是李谷建议均于田亩,公私便之”②。

唐末以来,在中原有户部管理的营田务,流弊很多;还有当年朱温征讨淮南时,将掠得的以千万计的耕牛租给农民,可数十年后,“牛死而租不除, 民甚苦之。帝素知其弊”。广顺三年(953)正月,“敕悉罢户部营田务,以其民隶州县,其田、庐、牛、农器并赐见佃者为永业,悉除租牛课。”这样做无疑会大大调动受益农民的积极性,努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有人曾建议将部分肥沃的营田出卖,“可得钱数十万缗以资国。帝曰: ‘利在于民,犹在国也。朕用此钱何为?’”③由此可见郭威的确与那些只知一味搜刮的帝王不一样。

郭威在整顿朝廷加强皇权方面也颇有些作为。广顺元年(951)十二月, 刘知远的同母异父弟泰宁节度使(镇兖州,今属山东)据兖州反,郭威随即于次年正月派曹英等前去讨伐,五月又亲征,斩慕容延超等,巩固了政权。大臣王峻恃功不逊,干涉皇权,郭威于广顺三年(953)将其贬为商州(今陕西商州)司马,不久病死在那里。至于有“震主之势”的王殷,乘其入朝加以贬杀。

郭威在惩治贪官方面也有许多记载。他的这些改革与整顿,为后周世宗柴荣的著名改革奠定了基础,开创了局面。

此外,还应提及的是郭威是历史上较为节俭的皇帝。他即位伊始就对近臣说:“朕起于寒微,备尝艰苦,遭时丧乱,一旦为帝王,岂敢厚自奉养以病下民乎!”①下诏悉罢四方贡献珍美食物。又“内出宝玉器及金银结缕宝装床几、饮食之具数十,碎之于殿廷。帝谓侍臣曰:‘凡为帝王,安用此!’ 仍诏有司,凡珍华悦目之物,不得入宫。”②直到他临终前,又下诏薄葬:“陵所务从俭素,应缘山陵役力人匠,并须和雇,不计近远,不得差配百姓。陵寝不须用石柱,费人功,只以砖代之。用瓦棺纸衣⋯⋯切不得伤他人命。勿修下宫,不要守陵宫人,亦不得用石人石兽。只立一石记子,镌字云:‘大周天子临晏驾,与嗣帝约,缘平生好俭素,只令著瓦棺纸衣葬。’若违此言, 阴灵不相助。”③这种精神在封建帝王中是难能可贵的。

郭威于显德元年(954)正月病死,终年 51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