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入仕途,维系礼教

仁宗宝元元年(1038),司马光中进士甲科,时年 20 岁。至仁宗嘉祐八

年(1063),从 20 岁到 45 岁,在这一时期,他的政治思想、史学思想初步形成。

中进士后,司马光以奉礼部郎为华州推官,以父司马池在苏州,为事亲求签苏州判官事。不久母亲与父亲相继去世,从宝元二年(1039)至庆历三年(1043)服丧五年。其间司马光写有《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服除后,又作《权机论》、《才德论》、《廉颇论》、《龚君实论》、《河间献王·赞》、《不以卑临尊议》、《史评十八首》等。这些文章,以后成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关“臣光曰”的内容。

庆历四年(1044),服除,授书武成军判官,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 皇祐元年(1049)被荐为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理院,是年为贡院属官。皇祐四年(1052)迁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殿校书。至和元年, 知并州事庞籍辟司马光为通判并州事。嘉祐三年(1058)迁开封府推官。嘉祐六年(1061)擢修起居注,同判礼部尚书。嘉祐八年(1063)立英宗有殊功,进知制诰,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

司马光进入仕途后,表现出他是个为维系名分礼教而敢于极言之臣。皇祐三年,中官麦允言死,朝廷同意葬礼用卤簿仪仗,司马光反对这一决定, 认为近习之臣用此礼,不合名分。夏竦死,朝廷赐谥“文正”,司马光认为

① 《宋史》卷 298《司马池传》。

② 苏轼:《东坡集》卷 36《司马温公行状》。

③ 《宋史》卷 298《司马旦传》。

这种至美谥不能赐给夏竦这一类人。嘉祐七年,充媛董氏死,仁宗追赠婉仪, 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司马光以董妃秩微,不能对她施以此礼。卤簿本用来赏军功,更不能施于妇人。

仁宗晚年,立太子是一件大事,仁宗无意于此,一时议论纷纷,“国嗣未立,天下寒心”。一些重臣莫敢言,是司马光多次陈述此事干系重大,最后英宗得立。他反对按阴阳书上一套,另外择地葬仁宗,谓“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畏”。司马光重名分,重礼教,以此作为理政行事的根本原则。嘉祐六年,司马光在札子中说:“臣惟人君之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①君王是否具有仁、明、武三德,关系到社稷的兴衰存亡。司马光后来的政论史论,一再重复这样的观点。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