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寇準
第一节 理政爱民,刚直不阿
寇準(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北)人。父寇相, 五代后晋开运(944—946)年间为魏王记室参军。寇準晚年封莱国公,故人尊称为寇莱公。少时不修小节,颇爱飞鹰走狗,在太夫人的严厉管教下,“由是折节从学”①,精通《春秋》三传。19 岁,举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后徙大名府成安县。初入仕途寇準就显示出才干,在理政时,不苛取百姓,以恩信为办事的准则,深得民心。征纳赋役时,官府不需出符移,只在县衙门前公布乡里姓名,百姓便主动按期交纳。不久,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又召试学士,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
寇準是宋朝极言直谏的名臣。他奉诏言北方边事的利与害,直披肝胆, 无所顾忌,深得宋太宗的赏识,被任为枢密院直学士。
史书记载,寇準曾因奏事切直,太宗不愿听下去,很生气,起身要离开。寇準竟然扯着太宗的龙袍,请皇帝再坐下来,听其陈述。事情有了结果,皇帝才得以退朝。太宗也是求治的君王,他很欣赏寇準的耿直、认真和胆识, 感慨地说:“这才是真宰相。”对左右朝臣说:“朕得寇準,犹文皇之得魏徵也。”①
淳化二年(991)春,大旱,太宗召集近臣,问朝政得失,寇準借机说, 天旱是因为刑法不公。寇準的话激怒了太宗,他要寇準说出刑法不公的事实。寇準要求召集中书门下与枢密两府执政人员,当着他们的面说出事实来。待二府执政到齐后,寇準说,祖吉与参政王沔的亲弟弟王淮都贪污受贿,而且王淮贪污受贿的数额远在祖吉之上。但祖吉人被诛,家产被籍没;而王淮只仗于私堂,且不久又仍复其官,用法这样不公,上苍能不发怒吗?太宗质问在场的王沔,王沔无法抵赖,只能向皇帝谢罪。据《宋史·王沔传》记载, 王沔弟弟王淮任殿中丞,掌香药榷易,坐赃当弃市,由于王沔的关系,诏杖一百,降定远主簿。寇準的敢说敢为,显示他疾恶如仇的勇气。通过这件事, 太宗意识到对直臣寇準应当加以重用,即拜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同知院事。
寇準耿直,一些臣僚为之折服,但也开罪一些同僚,“守正嫉恶,小人日思所以倾之”②。淳化四年(993),寇準被贬知青州,这是遭受不白之冤。枢密院副使张逊是一个“小心谨慎,徒以攀附至贵显”的小人。他与寇準观点不一致,每每奏事都遭寇準的反对,为此,张逊耿耿于怀。一日,张逊晚归私宅第,寇準与温仲舒也同出禁中,并辔而行,道遇狂人,狂人迎马首拜呼万岁。张逊嗾使与自己亲近的羽林将军王宾向太宗报告。寇準引温仲舒作证,表明此事纯系偶然;张逊则以王宾亲见事实,一定要陷寇準是犯了大逆之罪。为此,两人在太宗面前往复争论,互斥其短。太宗一气之下,寇準被贬知青州,张逊也被降为右领军卫将军。①但是太宗知道寇準对自己忠心耿
①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 7。
① 《宋史》卷 281《寇準传》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38 记载的时间与细节略有不同。
② 《宋史》卷 281《毕士安传》。
① 参见《宋史》卷 281《寇準传》;卷 268《张逊传》。但《张逊传》系此事于雍熙年间,误。《续资治通
耿,不可能有犯上的行径。因此,次年就召回寇準,拜为参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