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居西京,修史寓志

神宗在位时期,从熙宁元年(1068)到元丰八年(1085),王安石全面推行新法,但最终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新法流产。司马光反对新法,在新法进入到高潮时,他退居洛阳。这位在野宰相,一面集中力量编修《资治通鉴》,一面在静观时局变化。

熙宁元年,司马光 50 岁,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熙宁四年,以端明殿

学士出知永兴军,是年四月,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其后,居洛 15 年,“自是绝口不论事”。实际上他何尝不论事,仍然有议论。熙宁七年,在所上《应诏言朝政阙失状》中,斥青苗、市易、免役、保甲等都是朝政的阙失,说自己身上的病一天比一天重,但是冒死也要进言。此其一。其二,专心修《资治通鉴》,在史论中,寄寓自己的政见。其三,与一批反对新法人士聚集洛阳,气味相投,相互唱和。

司马光在熙宁年间反对新法,总的信条是他在迩英殿进读时说的:“祖宗之法不可变。”

熙宁元年(1068)八月,司马光与王安石为争论理财,同进呈《郊赍札子》于延和殿。王安石认为,国用不足是未得善理财之人。司马光说:“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王安石说:“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则认为“天地所生财物百货,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不加赋而国用足,不过设法以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所以这不过是汉代桑弘羊欺汉武帝的言论。

熙宁二年,神宗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施变法。司马光在《上体要疏》中全面批评王安石,说:“臣恐所改者,未必胜于旧,而徒乱祖宗成法。考古则不合,适合则非宜。”熙宁三年,司马光又发出多封《与介甫书》,使

王安石与司马光的辩论达到高潮。司马光对王安石的指责,就是王安石在复书中所说的:“重蒙君实指教,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 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说:“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谤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司马光全面反对变法,从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到推行新法的人选以及各种变法的措施,他都加以非难。在《奏弹王安石表》中说:“安石首倡邪术,欲生乱阶,违法易常,轻革朝典。学非言伪,王制所诛;非曰良臣, 是为民贼而又牵合衰世。文饰奸言,徒有啬夫之辨谈,拒塞争臣之正论,加以朋党鳞集,亲旧星攒,或备近畿,或居重任,窥伺神器,专制福威,人心动摇,天下惊骇。”这已经超过正常争议的范围了。

司马光在洛 15 年,周围朝廷的重臣、大吏、士人,相互酬唱交游,以他们的政见来看,可以说多是王安石新法的反对者。洛阳的耆英会是这些人士的盛会,据《邵氏闻见录》载:“公(司马光)以地主,携妓乐就富(弼) 公宅,作第一会。至富公会送羊酒,不出,余皆以次为会。洛阳多名园古刹, 有水竹林亭之胜,诸老须眉皓白,衣冠甚伟,每宴集,都人随观之。”司马光与诸老徜徉在园林之中,但又何尝忘怀政治。

在洛 15 年,司马光毕竟有了更多的空闲,而从事修史。熙宁六年(1073),表授司马光之子司马康为检阅《资治通鉴》文字。是年,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元丰四年(1081)十月,进所修《百官公卿表》10 卷、《宗室世表》3 卷。这是司马光关于当代史的著述。元丰七年(1084)十二月进历十九年而成的《资治通鉴》。司马光在进表中说:

每患迁、固以来,文字繁多,自布衣之士,读之不遍,况于人主,日有万机,何暇周览。臣常不自揆,欲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 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

臣既无他事,得以研精极虑,穷竭所有,日力不足,继之以夜,遍阅旧史,旁采小说,简牍盈积,浩如烟海,抉摘幽隐,校计毫厘,上起战国,下终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寻,为《目录》三十卷;又参考群书,评其同异,俾归一途,为《考异》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

《资治通鉴》是众手修书,由司马光与刘恕、刘攽、范祖禹共同完成的,但

又体现了司马光的一家之言,“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笔削”。司马光与三位协修人观点不尽一致,但《资治通鉴》中“臣光曰”完全是司马光的观点。《资治通鉴》开篇的“臣光曰”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只有维系礼教纪纲名分,“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资治通鉴》卷一)。这是司马光史学根本观点,也是他政治思想的根本观点。他对现实的观点,也是由此出发的。他的史论与政论融合在一起, 寓志于修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