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苏轼生平与政事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仲和,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长子。嘉祐元年(1056),随父及弟辙出蜀入京,翌年进士及第。嘉祐六年(1061),又应制科考试,名列三等。任命为大理评事, 签书凤翔府判官等职。

熙宁四年(1071),苏轼官至太常博士,摄开封府推官。值王安石执政, 推行新法。苏轼持不同政见,上书力言新法之弊,认为宋神宗“求治太急”, “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希望神宗“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由于政见不同,苏轼此后数年便出任地方官职。始为杭州通判,又知密州、徐州等地。元丰二年(1079),改知湖州。这时因作诗被诬以“讪谤朝政”之罪而下狱,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又改汝州。元丰八年,哲宗即位, 宣仁太后临朝,司马光当政。苏轼改知登州。至郡五日即入朝为起居舍人。其后累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等职。元祐二年(1087)兼侍读。

这时司马光尽废熙宁之法,苏轼对此亦有不同的看法。又因政见不同, 请求外调。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此后再入再出,历任翰林侍读学

士、守礼部尚书等职。元祐八年,哲宗亲政,章惇、蔡卞当权。苏轼又以“讥刺先朝”的罪名免官降职,一贬再贬而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绍圣四年(1097),复贬为琼州别驾。

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遇赦,苏轼官复朝奉郎,渡海北归。翌年,回到常州。因病告老。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终年 66 岁。著作传本有《东坡七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等。

苏轼一生从政,但他是典型的文人。像他这样的人物,在党派斗争中, 一贬再贬,也就不足为怪。正因此之故,他对人生世态,才渐有所悟。所写文章,也更有特色。

苏轼的文章,首先是见赏于欧阳修的。嘉祐二年,欧阳修《与梅圣俞书》云:“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嘉祐五年,欧阳修又在《举苏轼应制科状》中称他“学问通博,资识明敏,文采烂然,论议蜂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