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耶律乙辛
耶律乙辛(?—1083),字胡覩衮,契丹五院部人。据《辽史》本传称他“幼慧黠”,“及长,美风仪,外和内狡”①。兴宗朝重熙中始仕为文班吏, 掌太保印,补笔砚吏。很得帝后欢心,累迁护卫太保。道宗即位后,以先朝旧臣,任为同知点检司事,升枢密副使。清宁五年(1059),为南院枢密使, 改同知北院枢密使事,封赵王。
当时,辽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皇太叔耶律重元觊觎皇位,其党萧胡覩等视南院枢密使耶律仁先为夺权的最大障碍,千方百计排挤仁先。清宁九年,他们奏请让仁先出任西北路招讨使,远离朝廷。时耶律乙辛初参朝政, 在中枢机构立足未稳,无力与重元党羽对抗,不得不依赖仁先。于是他极力主张留仁先②。不久,重元、涅鲁古发动滦河之变,耶律乙辛配合仁先平定了叛乱,以功拜北院枢密使,晋封魏王,赐匡时翊圣竭忠平乱功臣。
至此,耶律乙辛开始凭借权势、功劳和皇帝的信任,为所欲为了。他日益专恣,恃宠不法,常为仁先所抑。于是一改以往对仁先的态度,把他看成是擅权路上的最大障碍,进行排斥、打击。咸雍元年(1065),仁先被排挤出朝廷,任南京留守。从此,朝臣中无敢与乙辛相抗者。咸雍五年(1069), 乙辛受诏“四方有军旅,许便宜从事,势震中外,门下馈赂不绝。凡阿顺者蒙荐擢,忠直者被斥窜”③。当时有谚语称:“宁违敕旨,无违魏王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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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政事刘伸,是辽道宗称许的忠直大臣之一。就因说一句“臣乙辛尚
① 《辽史》卷 109《罗衣轻传》。
② 《辽史》卷 112《耶律重元传》。
① 《辽史》卷 110《耶律乙辛传》。
② 《辽史》卷 110《耶律乙辛传》载,乙辛奏曰:“臣新参国政,未知治体。仁先乃先帝旧臣,不可遽离朝廷。”《辽史》卷 96《耶律仁先传》载,排挤仁先者为“北、南枢密官涅鲁古、萧胡覩”。并说:“耶律乙辛奏曰:‘仁先旧臣,德冠一时,不宜补外。”所指当即此事,但时仁先为北院大王。
③ 《辽史》卷 110《耶律乙辛传》。
④ 《文献通考》卷 346《四裔》23。
不畏,何宰相之畏”①,便被排挤出朝,外任保静军节度使。道宗每欲召回重用,都为乙辛所沮,终至以崇义军节度使致仕。契丹诸贵族,凡不附乙辛者, 也多遭排挤,有的则不得不投靠乙辛以求自保。至此,辽道宗已经被乙辛党羽所包围,难得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康元年(1075),18 岁的皇太子浚兼领北南院枢密使事,总领朝政。他法度修明,威望日增,乙辛的权力受到了挑战。为了阻挠太子总朝政,他阴谋陷害懿德皇后以动摇太子的地位。
道宗懿德后因劝道宗节制游猎被疏远,作《回心院》十首,希望感动道宗。伶官赵惟一因演奏《回心院》常出入皇后宫帐。宫婢单登原为耶律重元帐的奴婢,皇后曾劝道宗不可将她置于身边,因而为单登忌恨。她的妹妹是教坊伶人朱顶鹤之妻,且与乙辛关系暧昧。乙辛利用这些关系,编造了一个离奇的故事,诬陷皇后。他指使人作淫词《十香词》,由单登求皇后为之抄出,然后令单登、朱顶鹤到北枢密院告皇后与赵惟一私通,以《十香词》为物证,又株连教坊直长高长命。耶律乙辛和汉人北府宰相张孝杰受命审理, 二人严刑逼供,赵惟一、高长命诬服。族诛赵惟一、高长命,皇后被赐自尽。道宗朝被乙辛一手制造出来的一大冤案竟被谳实②。
皇后无罪被诬致死,太子忧形于色。乙辛深不自安。而略施小计就置皇后于死地的结果又助长了乙辛的气焰。他一方面向道宗盛称其同党萧霞抹之妹“美而贤”,使道宗纳为后以为党援;一方面又将矛头指向太子,以除后患。
乙辛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朝中正直人士的普遍不满。诬陷皇后时,就遭到枢密使萧惟信的公开指责①;护卫萧忽古则欲只身暗杀乙辛为国除害;林牙萧岩寿也向道宗揭露乙辛奸状②。但是,乙辛及其党羽却扬言遭到了谗毁,争取道宗信任。而为孤立太子,他们又将太子师友客省使耶律引吉出为群牧林牙, 使太子更加孤危。由于群臣不断揭露乙辛,大康二年(1076)六月,道宗出乙辛为中京留守。但乙辛的亲信不断在道宗面前为他辩解,结果,道宗反而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同年十月再令乙辛还朝复为枢密使。
二次掌权的乙辛加紧了陷害太子的行动。首先将打击的矛头指向那些揭露他阴谋的人,萧岩寿被流放乌隗路,终身拘役;萧岩寿之友、给事北院圣旨事萧铎卢斡谪戍西北;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撒剌出为始平军节度使;知北院枢密使事萧速撒出为上京留守;只有耶律庶箴向乙辛认错才得以自安。相反,凡党附乙辛者,都得到了提升,张孝杰得赐国姓;耶律燕哥自北面林牙拜左夷离毕;萧十三由护卫迁殿前副点检;萧余里也自宁远军节度使为北府宰相兼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耶律合鲁擢升南面林牙;萧得里特自宫分人累迁北面林牙、同知北院宣徽使事。
当乙辛认为自己的势力足以抗衡太子时,他便开始对太子下毒手了。乙辛当然知道,最能击中皇帝心灵深处弱点并能致人于死地的罪行莫过于“谋
① 参见《辽史》卷 98《刘伸传》。
② 详见王鼎《焚椒录》。
① 《焚椒录》载:萧惟信告诫乙辛:“懿德贤明端重,化行宫帐,且诞育储君,为国大本,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语动摇之乎?公等身为大臣,方当烛照奸宄,洗雪冤诬,烹灭此辈,以报国家,以正国体,奈何欣然以为得其情也?公等幸思之。”
② 萧岩寿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 参见《辽史》卷 110《耶律乙辛传》。
废立”。在最高权力面前,父子、兄弟的亲情会变得异常的苍白无力。因而, 他在成功地以“私通”罪谋害皇后之后,又以“谋废立”向她的儿子开刀了。大康三年(1077)五月,乙辛、萧十三、萧得里特等共同商议,令护卫太保耶律查剌首告耶律撒剌、萧速撒、萧忽古等谋废道宗,立太子浚为帝。道宗遣人按问,无实据。但仍重赏首告者,而出被告撒剌为始平军节度使,速撒上京留守,护卫撒拨、萧忽古等流放边地。这样的处理,无异于对乙辛夺权活动的鼓励,于是,他采取了更大胆的行动。六月,他们又使牌印郎君、驸马都尉萧讹都斡和祗候郎君耶律塔不也等“自首”,证实查剌所告为实①,并开列了“谋逆”者的名单。乙辛同党萧十三、耶律燕哥受诏鞫治。于是撒剌等被杀,太子被囚于上京。不久,又令其党羽杀太子于上京,而以病死上闻。道宗欲召太子妃了解事实真相,他们又杀太子妃灭口。遂使一桩莫须有的谋逆案谳定为实,乙辛等也就成为破案的功臣。
于是,乙幸同党次第擢升,那些不肯投靠他们或对其所作所为有看法、异议的人相继被贬斥。除耶律撒刺、萧速撒、耶律挞不也及其子弟被杀外, 同知汉人行宫都部署、驸马都尉萧挞不也,因与耶律挞不也关系密切而被牵连,施以酷刑,终至被杀;萧岩寿、萧忽古被流放边地,是太子一案定案之前,至此案一定,乙辛又将二人召回杀害以泄私愤;夷离毕郎君耶律石柳, 对乙辛“斥忠贤,进奸党”①不满,被流放镇州;谪戍西北的萧铎卢斡再被治罪,“特恩减死,仍锢终身”②;右夷离毕郎君耶律陈家奴,被疑为太子同党, 免官。朝中正人被斥逐殆尽。
大康五年(1079)三月,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加于越。又在设计谋害皇孙耶律延禧。幸得北院宣徽使萧兀纳等的保护,皇孙才免遭毒手,道宗也才开始对乙辛产生怀疑③。十月,降乙辛为混同郡王。六年正月,乙辛出外任知兴中府事。七年底,被囚于来州。九年,谋入宋,被杀。
乙辛自咸雍元年(1065)年底排挤耶律仁先外任至大康六年(1080)正月出知兴中府,专擅朝政达 14 年之久,兴起两次令朝野震惊的特大冤狱,不但残害了皇后、太子,而且杀害大批正直的契丹贵族、官僚,使辽朝统治集团元气大伤。致使天祚皇帝即位时,辽朝已面临治国乏才的局面,加之天祚缺乏振兴的抱负和才干,辽朝统治也就走向了衰亡。
① 《辽史》卷 110《耶律乙辛传》载:“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连坐。’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服。”
① 《辽史》卷 99《耶律石柳传》。
② 《辽史》卷 93《萧铎卢斡传》。
③ 《辽史》卷 98《萧兀纳传》载:“乙辛已害太子,因言宋魏国王和鲁斡之子淳可为储嗣。群臣莫敢言。唯兀纳及夷离毕萧陶隗谏曰:‘舍嫡不立,是以国与人也。’帝犹豫不决。五年,帝出猎,乙辛请留皇孙, 帝欲从之。兀纳奏曰:‘窃闻车驾出游,将留皇孙,苟保护非人,恐有他变。果留,臣请侍左右。’帝乃悟,命皇孙从行。由此,始疑乙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