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史弥远 贾似道第一节 史弥远

谋杀韩侂胄

史弥远(1164—1233),字同叔,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父史浩, 绍兴十四年(1144)进士,高宗朝官至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朝两任右相,封魏国公。光宗绍熙五年(1194)四月死,五月追封会稽郡王,十月谥文惠。史弥远擅权的嘉定十四年(1221),追封为越王、改谥忠定。

史弥远于淳熙六年(1179)入官,十四年举进士。光宗时官至太常寺主簿,以奉养父史浩请祠,史浩死后守丧。从庆元二年(1196)除丧服,出任八品小官大理司直,到开禧元年(1205)初的近十年时间里,才升至六品的司封郎中。同年五月,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后,史弥远随即受到重用,到开禧三年三月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不但已封为男爵,而且已升为礼部侍郎兼刑部侍郎的三品大员。

史弥远权位的迅速升迁,助长了他的政治野心。当韩侂胄支持重用的宋军西线主帅吴曦叛变降金的消息,于开禧三年二月传到南宋首都临安时,宋朝君臣对战胜金军,收复中原,已失去信心,韩侂胄的威望也因而严重受挫。韩侂胄于六月遣使议和,金方提出以韩侂胄首级作为议和的前提,这理所当然遭到韩侂胄的拒绝。史弥远的政治野心立即迅速膨胀,“乃建去凶之策, 其议甚秘,人无知者”,决心设法杀死韩侂胄,取而代之。

宋宁宗立皇后时,韩侂胄不支持立杨贵妃为后。杨贵妃在立为皇后以后, 对韩侂胄怀恨在心。史弥远积极拉拢被杨皇后冒认为兄的杨次山,由杨次山向杨皇后提出,请她向宋宁宗提出罢免韩侂胄。史弥远又利用自己兼任资善堂翊善,蛊惑年仅 16 岁的宋宁宗嗣子赵■,向宋宁宗“入奏:侂胄再启兵端, 将不利于社稷”。杨皇后从旁赞之甚力,但宋宁宗不予理睬。显然想通过宋宁宗下诏罢免韩侂胄,是不可能的。史弥远决定绕过宋宁宗,由他和杨皇后伪造宋宁宗的御批密旨。参知政事钱象祖、李壁曾是韩侂胄党羽,见到密旨信以为真,转而投靠史弥远,当钱象祖想向宁宗奏明罢韩侂胄时,李壁怕消息泄漏给韩侂胄,钱象祖因而作罢。史弥远计划派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杀死韩侂胄,当夏震“初闻欲诛韩(侂胄),有难色,及视御批,则曰:‘君命也,震当效死’”①。十一月初,韩侂胄被杀死于玉津园。当“临安府申侂胄已身故”,“帝不之信,越三日,帝犹谓其未死,盖是谋悉出中宫及次山等,帝初不知也”②。

嘉定元年(1208)三月,史弥远实际掌权,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爵位及忠献谥号,积极奉行降金乞和政策。九月签订宋金和议,史称“嘉定和议”, 由金宋叔侄之国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由 20 万增为 30 万;另加“犒军银”300 万两,这是以往和议中从来没有过的。对于这宋金议和史上最为屈辱的和议, 引起朝野不满。“金人欲多岁币之数,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人(指韩侂胄)之首,而吾亦曰可与;至于往来之称谓、犒军之金帛,根括归朝流徙

① 《两朝纲目备要》卷 10,开禧三年十一月乙亥。

② 《宋史》卷 243《杨皇后传》;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丙集《虎符》。

之民,承命惟谨,曾无留难。”①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这番话,可说是当时舆论的代表。史弥远的丑行,实是与秦桧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