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旧山河

靖康二年(1127)五月,康王赵构即帝位于南京应天府,是为宋高宗, 改当年为建炎元年,史称南宋。他起用深孚重望的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谏议大夫范宗尹力主议和,说李纲“名浮于实,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①。御史中丞颜岐说李纲为金人所恶,也反对李纲任相。

六月,刚到任的李纲认为当务之急是议国是、议巡幸、议赦幸、议僭逆、议伪命、议战、议守、议本政、议责成、议修德②。他反对议和,要求表彰抗金中的死节之士,还都开封,重整军务。他强烈要求严惩降金官吏,表示: “臣不可与邦同列,当以笏击之。”③

李纲积极支持两河军民抗金,任张所为河北招抚使,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宗泽为开封府知府。他认为只要上下齐心抗金,“三数年间,军政益修, 甲车咸备,然后大举以讨之,报不共戴天之仇,雪振古所无之耻”④。在李纲的苦心经营之下,南宋政局逐渐稳定。

然而,宋高宗信任汪伯彦、黄潜善等人,李纲的抗金行动受到百般阻挠。

② 《靖康传信录》卷 3。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6,建炎元年六月乙未朔。

② 《梁谿集》卷 58《十议》。

③ 《宋史》卷 358《李纲传》上。

④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6,建炎元年六月庚申。

河北招抚使张所尚未离开京城,河北转运副使权北京(今河北大名东北)留守张益谦就上奏说自招抚司设立后,“盗贼”越来越多。朝廷下令宗泽节制傅亮,即日渡过黄河,逼他在未准备好情况下进攻金军。李纲竭力为张所、傅亮等人辩护,又反对宋高宗南逃。当年八月即以“杜绝言路,独擅朝政”① 等罪名罢相,改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太学生陈东因上书留用李纲、还都东京而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