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李焘 李心传 徐梦莘第一节 李焘

长于吏治,关心民情

李焘(1115—1184),字仁甫,一字子真,号巽岩,眉州之丹稜(今属四川)人。《宋史·李焘传》谓:“焘性刚大,特立独行。早著书,(秦) 桧尚当路,桧死,始闻于朝。暨在从列,每正色以订国论。张栻尝曰:‘李仁甫如霜松雪柏。’无嗜好,无姬侍,不殖产。平生生死文字间。”这一评价概括了李焘的志趣人品。绍兴八年(1138),李焘 24 岁,中进士,调成都府华阳县主簿,拟嘉州军事推官。他没有赴任,而是在龙鹤山巽岩读书。绍兴十二年,赴华阳主簿任,李焘仕途不畅。李心传谈到李焘仕途遭遇时,说出其中的原因:秦桧当权,“尝遣人谕意,欲得焘一通问,即召用之,(李) 焘恶其误国擅权,迄不与,坐此偃蹇州县,垂三十年”①。绍兴十七年,丁父忧;绍兴二十年(1150),他 36 岁,服除,再注雅州军事推官。在雅州任上, 他反对郡守一类用私情背公法的人;总领财赋,反对加重百姓的负担,张浚称他有台谏之风。绍兴二十四年(1154),改宣教郎,知成都府双流县,他勤于政事,及时审理案件,颇有政绩。知荣州,治水有成效。隆兴二年(1164), 他任潼川府路转运判官,弹劾有劣迹的守令四人。当地的州县横征暴敛,李焘选官置局,括一道财赋,列其名色,使有无相补,酌三年中数为准,遍示官吏,更定名为《科约》。后来他至江西,也是按照《科约》规定的办法, 整理一路财赋。乾道三年(1167)李焘 53 岁,召赴行在,八月入对,陈上宋太祖故事,希望孝宗效法,并请求增置谏官,允许六察言事。又说,军兴三十年来,四川赋税一钱,折变百之,希望从此不要再增多。他主张严格简汰蜀兵,禁大将毋张虚籍、掊部曲。

淳熙三年(1176),李焘 62 岁,进《四系录》,记女真、契丹起灭事, 意在希望孝宗不要忘记边患。孝宗读后说:“朕可一日忘此虏哉!”淳熙十年(1183),召对延和殿,读《陆贽奏议》,李焘又摘录唐朝李贽言论中适合南宋情况的数十事,劝孝宗力行;指出人主要修人事,不要相信所谓的天应,说:“功业见乎变通。人事既修,天应自至。”

李焘长于吏治,关心民情。洪遵、周必大等屡荐,终未获大用。后以敷文阁学士致仕。淳熙十一年(1184),在临终前,李焘还口授遗言,上表说: “臣年七十,死不为夭,所恨报国缺然。”他希望孝宗要如同宋代先世太祖那样来治国,振兴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