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之文
苏轼的文章成就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论事之文,上承贾谊陆贽,论证古今,“滔滔汩汩”;一是各体杂文,涉笔成趣,“姿态横生”。赋体之文, 也别具特色。
苏轼的论事之文,包括甚广。首先是策论之文,在两次朝政改革期间, 针对时弊,敢放狂言,最有时代特点。例如所对《御试制科策》有云:
夫天下者,非君有也,天下使君主之耳。陛下念祖宗之重,思百姓之可畏,欲进一人,当同天下之所欲进;欲退一人,当同天下之所欲退。今者每进一人,则人相与诽曰:是进于某也, 是某之所欲也。每退一人,则又相与诽曰:是出于某也,是某之所恶也。臣非敢以此为举信也。然而致此言者,则必有由矣。今无知之人,相与谤于道曰:圣人在上,而天下</PGN1577.TXT/PGN> 之所以不尽被其泽者,便嬖小人附于左右,而女谒盛于内也。为此言者固妄矣,然而天下或以为信者,何也?徒见谏官御史之言矻矻乎难以入,以为必有间之者也。徒见蜀之美锦、越之奇器不由方贡而入于官也,如此而向之所谓急政要务者,陛下何暇行之?臣不胜愤懑,谨复列之于末。
这篇策论,首先提出朝廷用人问题。这是唐宋两代朝政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
其次,苏轼应制之时,还曾撰有《策略》、《策别》和《策断》等,虽属准备应试之作,却也都是有为之言。其《策别》之一《课百官》中《厉法禁》有云:
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诗》曰: “刚亦不吐,柔亦不茹。”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罚至于措而不用。
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之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PGN1578.TXT/PGN>
他主张行赏“自下而上”,用罚“自上而下”,特别是先罚“贵戚大臣”,
而后才“及于疏贱”,而且说商鞅、韩非之“所以用刑者”,乃“舜之术”, 这是突破儒家传统的看法。这在当时是相当大胆的观点。
《策别》之《课百官》中还有“决壅蔽”之论,对于当时的弊政揭露得十分深刻。文中有云:
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
宋时弊政之最显然者,是因循苟且。这在欧阳修的论事之文中说得十分透辟。
苏轼在此则更指出有些“故常之事”之所以“务为留滞”者,乃是“以待请属”,也就是等待贿赂。“贿赂先至”,则“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 则“终年而不获”。哪怕是“一毫之事”,也“非金钱”不办。看得何等深刻!
苏轼的一篇传诵的名文《教战守》,也是《策别》之《安万民》中的文字。此文从提出论点,列出论据,到得出结论,层次之分明,论证之严密, 可以代表苏轼论事之文的行文特点,文章首先提出“当今生民之患”,“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而且指出:“此其患不见于今,而将见于他日。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论点提得相当明确。明确了论点之后,随即列出论据,加以论证。经过充分论证之后,便指出“天下固有意外之患”,即战争不可避免。关于战争不可避免的一段分析,是非常精辟的。文章说:
且夫天下固有非常之患也。患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PGN1579.TXT/PGN>岁以百万计。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战者,必然之势也。不先于我,则先于彼;不出于西,则出于北。所不可知者, 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
这一分析,已为尔后的历史事实所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既然战争不可避免,
其后果自可担忧。文章继续说:
天下苟不免于用兵,而用之不以渐,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一旦出身而蹈死地,则其为患, 必有不测。
写到这里,关于“生民之患”,已说得淋漓尽致。在这样的危机面前,如果
再不采取挽救的对策,实在危险。于是文章自然引出结论,就是要对平民百姓教以战守之术。文章说: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于郡府, 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
苏轼是个文人,对于兵法,他懂得不多。这一方面他还不及其父苏洵。上面
这段话,不免纸上谈兵。不过,他的论述是针对时弊的,他的论断也是从实际出发的。
从宋朝当时的实际情况看,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某些士大夫,都是苟且偷安,不讲武备,则是事实。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多好言兵。如尹师鲁、欧阳修、范仲淹、苏舜钦、梅尧臣以及苏洵等,都是重视军事的。苏轼这些见解和上述诸人比较一致。
到了熙宁变法初期,苏轼的一篇《上皇帝书》也是重要文章。
熙宁四年,苏轼官至太常博士,摄开封府推官,针对新法,上书论事。此书行文,相当激切,与前此诸策比较,有所不同。文章开始云:
臣之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PGN1580.TXT/PGN>
下面便分别言之。关于“结人心”,他说: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夫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必然之理,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而然。
人心向背,系乎存亡,古今一理。苏轼于此时突出地提出这个问题,是有针
对性的。在他看来,熙宁变法,不免“刚果自用”,而未能“深结人心”。关于“厚风俗”,苏轼所言者,亦似老生常谈,但亦切中新法之弊。顾
炎武《日知录·宋世风俗》有评论:
安石创行新法,轼上书言:“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唯陛下哀之救之。”当时论新法者多矣, 未有若此之深切者。
苏轼此论“深切”,顾炎武看得不错。
关于“存纪纲”,苏轼特别强调的,是宋初以来广开言路的传统。他说:
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圣人深意,流俗岂知!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陛下得不上念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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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一之防,朝廷纪纲,孰大于此?
“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论纪纲而特言此者,这在当时,似亦有激而发。王安石变法,立意甚善,但不听谏言,是一大缺失。苏轼进言,也不无顾虑。苏轼最后还有如下一段言语:
臣之狂愚,非独今日,陛下容之久矣。岂其容之于始而不赦之于终,恃此而言,所以不惧。臣之所惧者,讥刺既众,怨仇实多,必将诋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虽欲赦臣而不可得, 岂不殆哉!死亡不辞,但恐天下以臣为戒,无复言者。是以思之经月,夜以继昼,表成复毁, 至于再三。
这样出言之激切,不仅如贾谊、陆贽,而且有如钟惺所云:“东坡之文似战
国。”不过,说“东坡之文似战国”,也并非如罗大经所谓“以无为有”, “以曲作直”①。
苏轼早年的进策之文,以及熙宁新法时期的进奏之言,都是针对时政、有为而发。其他论政论史诸作,也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