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在中国实施 8 年化学战

从 1937 年算起,日本在对中国实施 8 年全面的侵略战争的同时,也实施

了 8 年的残无人道的化学战。这是世界上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使用化学

武器最频繁、最广泛、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化学战。在长达 8 年的战争期间,

日军的化学战贯穿于战争全过程,使用化学武器的地点遍及中国的 18 个省区。日军不仅在正面战场的正规作战中大量使用了化学武器,而且在敌后战场的反游击作战中频繁使用化学武器,甚至惨无人道地使用化学武器屠杀平民。

在中国战场,日军使用了它所装备的各类毒剂,其中包括二葳氰胂、二苯氯胂、苯氯乙酮、氰溴甲苯、光气、氯化苦、氢氰酸、芥子气、路易氏气等毒剂。使用最多的是二苯氰胂,其次是苯氯乙酮和芥子气。在正面战场, 已判明日军使用毒剂种类的 671 次中,使用刺激剂 546 次,占 81%,使用致死性毒剂 125 次,占 19%。日军使用的化学弹药主要有毒剂筒(日军称“红筒”、“特种烟筒”,中国军队当时称毒烟罐)、毒剂手榴弹(日军称“绿筒”甲,89 式甲催泪弹,89 式丙催泪筒等)、毒剂炮弹(75 毫米山炮毒剂弹、38 式野炮毒剂弹、150 毫米榴弹炮毒剂弹等)、毒剂迫击炮弹(94 式或90 式 90 毫米迫击炮毒弹)、毒剂炸弹(92 式 50 千克糜烂性毒剂炸弹),以及毒剂布洒器等。日军化学攻击的方式,使用最多的是炮兵化学攻击,在正面战场统计的 1182 次化学攻击中,炮兵使用 759 次,占 64%;其次是使用毒剂筒、毒剂手榴弹的近战化学攻击,共 344 次,占 29%;另有空投毒剂炸弹及地面布毒 79 次,占 7%。

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的次数。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者一直否认在中国使用了化学武器,从未公布过使用次数及有关文件,中国一方由于国民党军队的防毒机构不够健全,八路军、新四军没有专门机构,加之战场辽阔,部队高度分散、通信不便等原因,因此对日军用毒情况缺乏完整的统计。1946 年,国民党军政部编写了《抗战八年来敌军用毒经过报告书》,曾上送远东国际法庭。按此件的统计,日军在正面战场用毒 1312 次。但此件有明显遗漏,

如 1938 年统计为 105 次,而从美国档案馆中发现的日军《武汉攻克战化学战

实施报告》已承认武汉会战期间(8 月 21 日—11 月 21 日),即用毒 375 次,

较军政部“报告书”记载的全年次数还多 270 次。此外,本书附录汇集了日军用毒事例及统计,与报告书比较,1937 年多 14 次,1938 年武汉会战前后多 67 次,1945 年多 5 次,上述合计,共多 356 次。因此,在正面战场,日

军用毒至少应为 1668 次。另据附录统计,在敌后战场,日军用毒至少 423

次。二者合计,日军在中国用毒达 2091 次。

日军使用化学武器造成中国军民中毒伤亡人数。在正面战场,目前只有国民党军政部报告书所作的统计,即 1937—1945 年,国民党军队中毒 36968

人,其中,中毒死亡 2068 人,这一统计也是很不完全的。因为国民党军队的中毒伤亡统计是由各级防毒军官统计上报的,1937—1938 年,各部队尚未配齐防毒军官,因而统计粗略,遗漏较多。该统计中,1938 年中毒人数力 3023

人,其中死亡 293 人,同“报告书”正文及其他文件相比,有明显的遗漏及矛盾。如在军政部“报告书”的正文中指出,仅“广济一役敌使用大量毒烟, 致使我军官兵中毒伤亡二千余人,⋯⋯敌趁我官兵昏迷之际致力所害”。国民政府向国联指控日军用毒的文件也指出:由于日军用毒,“9 月 1 日星子华军竟全师中毒死亡”以及“8 月 23 日瑞昌华军中毒者有千人”。还有 8 月

22 日,陈诚致蒋介石电:城子战斗“我 81 师官兵两营中毒,除 8 人逃出外, 均壮烈牺牲”。从现有资料看,武汉会战中,成营、成连中毒牺牲的部队, 约有 15 个营,国民党军队中毒人数肯定在 1 万人以上,其中牺牲者 4000 人以上。因此,对国民党军队中毒伤亡人数已经无法作出准确统计,只能在报告书给出的数字基础上,增加武汉会战中明显遗漏的部分。据此,国民党军队中毒总数应为 4.7 万人以上,其中中毒死亡 6000 人以上。

军对我解放区战场使用毒剂,致八路军、新四军中毒伤亡的统计资料更为缺乏。八路军总部在《抗战三周年总结》中记载,抗战开始至 1940 年 5

月,八路军官兵中毒 10475 人。另在“百团大战”史料中记载,“百团大战” 中,第 129 师中毒 488o 人,晋察冀军区在战役第一阶段中毒 1000 余人。1941 年以后再无统计,目前只能按本附录事例有中毒人数记载的累计,1941 年以后,八路军中毒 7400 人以上,抗战期间,华北民众中毒 9000 人以上。综合

上述统计,抗战期间,在华北敌后战场,中国军民中毒约 3.3 万人以上,日

军在侵华战争期间,共造成中国军民中毒伤亡 8 万人以上。

法西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把化学武器作为一种普遍装备的特种武器和辅助作战手段,连续使用达 8 年之久。日军每次使用化学武器的规模不大,而且大多使用刺激剂,但日军认为,对无防护装备的中国军队使用化学武器,大部分是成功的,起到了超过预期目的的效果。

日军在中国战场实施化学战大体可分力 3 个阶段:战争初期为试验性使用和普及推广阶段;战争中期为普遍、广泛使用阶段;战争末期转入低潮阶段。

  1. 战争初期的化学战。1937 年 7 月 7 日,日本帝国主义以制造卢沟桥事变为起点,大举进攻华北,发动了全面侵略中国的战争。日军的侵略气焰极为嚣张,1938 年 10 月占领武汉、广州时达到顶峰,这也是它战略进攻的终点。这一时期,中国军民团结抗战,处于战略防御阶段。

日军在侵华战争中进行化学战是蓄谋己久的,因而从全面侵华战争一开始,就部署了化学战部队,下达了使用化学武器的命令。1937 年 7 月 11 日, 日本政府发表了《关于向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16、17 日,日本由本土及朝鲜派出的第 1、第 11 旅团和第 20 师团到达平津。27 日,日军向华北增派的第 5、第 6、第 10 师团由日本本土出发。同一天,根据临参命第 65 号命令, 化学战部队的迫击炮第 3、第 5 大队及第 1 野战化学实验部被派往华北战场。

8 月 31 日,根据临参命第 82 号命令,日军又向华北增派了第 1、第 2 野战毒

气厂,野战毒气第 13 中队(乙)和第 6、第 8 小队。在华中方向,日军于 8

月 13 日发动淞沪事变,8 月 15 日下达临参命第 73 号命令,编成上海派遣军,

配属了迫击炮第 4 大队和野战毒气第 7 中队。不久,又增派了 1 个迫击炮大

队和第 2 野战化学实验部,10 月 20 日,在新编成第 10 军的临参命第 120 号

命令中,配属以毒气第 6 中队(乙)和第 8 小队。至 30 日,又根据临参命第

137 号命令,由野战毒气队本部、野战毒气第 1、第 2 中队(甲)和第 13 中

队、第 6 小队、第 7 小队编成上海派遣军毒气队本部。在进行上述部署的同

时,日本陆军闲院宫载仁参谋总长于 7 月 28 日给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

下达了临参命第 421 号命令,在平津地区扫荡时,可以“适时使用催泪性毒气筒”。(日本日井胜美、稻叶正大编《现代史资料》第 9 卷,1964 年)。“7.7”卢沟桥事变不久,在华北战场就陆续发生了日军零星使用化学武器的事件。日军在南口、天镇、原平、固安战斗及忻口战役中都使用过化学武器。在淞沪会战初期,日军空军在空袭海宁、江阴时投掷了毒剂炸弹。随后,在进攻罗店、塘桥、苏州河北岸、张港、八字桥的战斗中又多次使用了毒剂, 中国守军因无防毒面具,中毒者甚多。另据日方文件记载:1937 年 10 月— 1938 年 5 月,仅华北方面军第 10 师团就使用了催泪筒 1619 个。这一时期,

日军第 1 野战化学实验部对缴获中国军队的防毒面具进行签定,并搜集中同军队防护装备情况,作出了“对中国军队使用红剂(喷嚏性毒剂)极为有效” 的结论(1937 年 9 月 21 日该部《要报》)。而第 2 野战化学实验部于 1938

年 2 月 25 日呈报的《关于化学战的调查报告》则充满焦虑不安地指出:“根据我们对化学战的认识,通过对这次事变中动用的各部队情况的考察,暴露了相当大的缺陷,如保持这种状态,将来对某国(注:指苏联)作战,将会招致不良的后果。我们认为彻底地进行化学战的教育训练已成为当务之急。” 说明日军在战争初期使用化学武器带有试验性质,把中同作为化学武器试验场,为对苏联作战实施化学战做准备。

日军违背国际公法在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的罪行,中国政府最早于 1937

年 10 月 14 日向国际联盟提出了指控,并附有中国地方红十字会和国际卫生组织的证据文件。但是,如同对待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一样,国际联盟持敷衍态度,并未采取任何制止日本帝国主义使用化学武器的制裁措施。1938 年, 日军为了在华北地区推广使用化学武器,闲院宫载仁参谋总长于 4 月 1 日给

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寺内寿一和驻蒙兵团司令官莲沼蕃下达了大陆指第 110 号命令。命令指出,为确保占领地区,在下述范围可使用红筒(喷嚏性毒剂筒)、轻迫击炮红弹(喷嚏性毒剂弹):1、使用目的是扫荡盘踞于山区的敌人;2、使用地域为山西省及邻近的山区;3、使用方法,力求与烟幕配合使用,严格隐匿使用毒气的事实,消除使用毒气的痕迹。(日本、《大陆指缀》第 2 卷)。

日军华北方面军 4 月 21 日传达了参谋总长关于准许使用毒气的指示。其

第 1 军还于 5 月 3 日发出了“关于使用特种器材保密的指示”。此件提出了隐蔽使用毒气企图和彻底销毁使用毒气证据的具体措施:1、对保存毒气器材的筒、箱上的标志一定要消除;2、收集并交回使用后的红筒;3、教育时, 不使用印刷品,禁止被教育者以外的人介入,学习内容不得外传;4、要尽可能将使用地域内的敌人歼灭,以销毁残存证据;5、避免在居民地及其附近交通方便的地方使用;6、使用毒剂的器材不能落入敌人手中;7、不要利用当地居民和车马搬运使用毒剂的器材;8、在使用毒剂后的对敌宣传中,要表明使用的只是烟幕而不是毒气。

日本陆军最高当局准许使用毒剂的命令下达后,日本华北方面军立即给各部队配发了轻迫击炮红弹 15000 发,红筒 40000 个;驻蒙兵团给部队配发

红筒 10000 个。于是,日军在 4—6 月对山西抗日根据地的“平定作战”中, 开始频繁不断地使用毒剂围攻抗日军民,在阳城、武乡、忻县、离石、灵石、中阳、垣曲等地使用毒剂 20 余次。7 月初,日军在晋南曲沃向中国国民党军队进攻时,共使用毒剂筒 12600 个,毒剂炮弹 2000 余发,迫使守军撤退。9、

10 月间,日军在围攻以五台山为中心的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时,在灵山、北镇、

阜平及定襄以北地区多次使用毒剂,共用毒剂筒 4000 余个,以支援其步兵进

攻。11 月 29 日,日军在灵丘杏树咀遭我八路军第 359 旅一部伏击时,日军

大量施放毒气,致使王震旅长等 300 余人中毒。

我正面战场,在 1938 年上半年进行了徐州会战。会战中,北路日军的第

10 师团在反复争夺台儿庄的战斗中用毒 10 余次。南路日军的第 3 师团专门配属有“力”号毒气部队,在进攻大营集、罗集、固镇、上窑河、寿县的战斗中都使用了化学武器。其第 13 师团在进攻肖县的战斗中也多次使用毒剂。日军根据徐州会战及安庆作战使用化学武器的经验教训编写了《毒瓦斯之使用及战例》的小册子,并立即下发给侵华日军各部队,以推动化学战的全面展开。中国政府则于 1938 年 5 月 8 日再次向国联秘书长提出了对日军上述用

毒罪行的指控。但国联在 5 月 14 日的会议中,仅仅通过了一个使用毒气应受到指责,各国政府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的文件。

1938 年 6—11 月、日军进行了侵华战争中规模最大的武汉会战。8 月 6

日,日军陆军参谋总长给华中派遣军司令官下达了大陆指第 225 号关于“今后准许使用红筒和红弹”的命令。因此,日军在沿长江两岸进攻和沿大别山北麓西进的会战过程中都大量使用了化学武器。据日军统计,8 月 21 日—11 月 21 日,共进行化学攻击 375 次以上,发射各种毒气弹(筒)48489 发(个)。日军在报告中认为,“这次使用中,80%是成功的⋯⋯,收到了超过预期目的的效果,促进了作战进程”。日军在这次会战中不仅广泛、大量地使用了刺激剂、窒息剂,而且使用了糜烂性毒剂。由于日军大规模的化学攻击,多次造成国民党军队成营、成连的中毒死亡,导致阵地失守。

中国政府对日军在武汉会战中用毒的罪行再次向国联提出指控,曾指出,由于日军用毒,“星子华军竟全师中毒死亡”。9 月 13 日,中国代表要求国联采取措施制止日军使用非法的战争手段,但国联又只在 9 月 30 日通过了一个无关痛痒的法案。国联的消极态度助长了日本侵略者肆无忌惮地使用毒气的嚣张气焰。

  1. 战争中期的化学战。1938 年,日军占领武汉、广州,这也是其战略进攻的终点,从此日军在华陷入旷日持久,前途渺茫的战争泥潭,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日军在武汉会战后,其陆军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又于 1938

年 12 月 2 日,给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杉山元,华中派遣军司令官俊六和华南第

21 军司令官安腾利吉下达了大陆指第 345 号命令:“在华各军可以使用红弹、

红筒和绿筒”(日本《现代史资料》第 9 卷),从此日军将化学战推进到全面、经常地使用化学武器的阶段。

武汉会战后,日军继续由国内增派化学部队到中国战场。根据国民党政府军令部调查确证的有:1939 年,由佐佐木及甘甘少将率领的两个毒气联队

(团)分赴上海、大沽,每联队 1200 人。1939 年 5 月、日军特种毒气大队

(大队长金提漏三郎,辖 4 个中队,1、2 中队为毒气地雷中队,3、4 中队为毒气中队)由天津调往山西作战。

1939 年 10 月,日军第 9 毒气联队由大坂调来中国,联队长羽岛驻上海。

1940 年 3 月,又由横滨调来第 1 独立毒气大队(大队长重松王三,驻广

州)和第 2 独立毒气大队(大队长边竹夫,驻汉口)。1941 年 4 月,由东京

调来新编第 4 毒气联队(联队长萱野达树)辖第 9、第 10、第 11 等 3 个大队,

每大队约 1000 人,分驻南昌、岳阳和宜昌。1941 年 11 月,又发现由大阪调

来第 31、第 32 毒气联队(联队长犬子杰乙、原桦新)驻汉口,每联队 1500

人。在第 31、第 32 毒气联队的编制内有毒气细菌中队。综上所述,到 1942

年,在中国战场日军化学部队的兵力达到 8 个联队(团)。

日军实施化学战,除派遣、使用化学部队外,还在炮兵、空军中编制了化学战勤务人员,并配发一定比例的化学弹药,随时可以使用化学武器。据一位苏联权威人士指出:“在中国作战的日本军队炮兵的编制装备中,有 25

%的化学炮弹,而在其贮存的航空弹药中,有 30%是化学炸弹。”从日军实际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考察,大多数战役、战斗中,日军炮兵、航空兵使用化学弹药尚未达到这样的比例。

日军大本营于 1939 年 7 月 23 日又训令驻华日军:“今后作战,尽量使

用毒气。”同时发出通令,要求“华北、华中、华南各师团、联队,限 7 月

底,各特选士兵 120 名,组织毒气中队,训练 1 个月后,派出参战。并由大

阪化学兵工厂调技师 120 名来华担任教官”。此后,日军在师团、联队中普遍建立了临时毒气大队或中队,近战化学攻击能力大为加强,为广泛使用化学武器创造了条件。

日军为适应其反游击作战的需要,在华北敌后战场,为在“扫荡”、“讨伐”及守备作战中广泛、适时地使用化学武器支援战斗,还将毒剂筒、弹经常配备给大队、中队,直至每一士兵。如 1939 年 4 月至 1940 年 7 月,日军

独立混成第 2 旅团发给各大队毒剂筒 4900 个,毒剂炮弹 150 发。1941 年 5

月,日本关东军独立守备第 7 大队,在冀号作战中,给每个步兵中队配发毒

剂筒 600 个,毒剂手榴弹 100 个。

武汉会战后,日本侵略军停止了对正面战场的战略进攻,以主力回师华北,向坚持抗日游击战争的华北敌后军民,实施大规模的进攻和“扫荡”。在这些进攻和“扫荡”中,日军频繁地使用化学武器。据不完全统计,1939

—1942 年,在华北敌后战场,日军用毒近 300 次,造成八路军约 2 万人中毒, 并影响一些战斗的顺利进行。在此期间,八路军总司令、副总司令及八路军总部在每次抗战周年纪念及重大场合的讲话、文件中,都特别向中毒致伤的同志表示慰问和敬意。

战争中期,在敌后战场,日军使用化学武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频繁。1939 年,在一些著名战斗,如冀南香城固战斗,河间大曹村及齐会战斗,辽县粟城、苏亭战斗,灵丘上下细腰涧战斗中都使用了化学武器。在河间齐会战斗中,由于日军用毒,致使八路军第 120 师贺龙师长等 500 余人中毒。1940

年 4 月,日军独立混成第 18 旅团与八路军冀南 3 分区部队在冀南东辛寨交战

中,日军大量施放毒剂且浓度甚高,致使 3 分区部队中毒 1500 余人。8—12 月,在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期间,日军为扼守据点,负隅顽抗,在实施反扑, 掩护突围,以及报复性“清剿”中,共使用毒剂 20 余次,造成八路军官兵中毒近万人,并影响了某些战斗的进程。1941—1942 年冬季,日军在对太行山区抗日根据地的“扫荡”中,频繁地使用了化学武器。日军在辽县、黎城、武乡、涉县的许多村庄布洒芥子气,致使根据地军民中毒数千人。1942 年, 日军在“五一大扫荡”第二阶段的 20 天里,用毒 10 余次,并制造了毒死村

民 800 余人的“北疃”惨案。战争中期,日军在华中地区还多次对新四军部队使用化学武器。

在正面战场,1939 年以后,日军只能在武汉周围地区向中国军队实施有限目标的局部性进攻。日军在这些战役中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化学攻击。

1939 年 3—5 月,日军在南昌战役中,为保障主力强渡修水河,发射毒

剂炮弹 3000 余发,在 12 公里正面上施放毒剂筒 1.5 万个,迫使国民党军队两个军不战自退。9—10 月,日军在第一次长沙会战中,以 4 个炮兵联队进行化学火力急袭,并在 8 公里正面上施放毒剂筒 1 万个,保障其步兵顺利渡过新墙河。1941 年 9—10 月,日军进行第二次长沙会战时,又在新墙河正面施放毒气筒 3000 余个。会战期间,日军为夺占奉新,发射毒剂炮弹 855 发,

施放毒气筒近 2000 个,支援步兵一举攻占了奉新。日军为守卫宜昌,则对国

民党进攻部队大量使用糜烂性毒剂,共发射各种毒剂炮弹 2500 发,空投毒剂炸弹 300 余枚。1942 年,日军进行了浙赣战役,在夺取金华、兰溪、汤溪各城镇的战斗中都使用了毒剂,迫使守军撤出。

在华南战场,日军于 1939—1940 年进行了桂南会战,在争夺昆仑关等要点中,日军反复使用了化学武器。1941 年,日军攻占福建沿海地区后,在遭到国民党军队反攻时,曾不断用毒,甚至使用了芥子气。日军在广东战场也多次使用了化学武器。

  1. 战争后期的化学战。1943 年春夏之际,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出现了根本的转折,反法西斯国家在各条战线展开全面的战略进攻和反攻。

1943 年下半年,中国解放区战场发生了不利于日军的变化,解放区军民开始进行局部反攻,在正面战场,日军也已山穷水尽。为挽回在解放区战场的败局,避免南方海上交通被切断,日军只好拼凑主力,进行垂死挣扎,发动了常德战役、长衡战役等局部进攻作战。

针对日本在中国频繁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1942 年 6 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发表了如下声明:“本政府正在不断得到有关日本军队在中国一些地方使用有毒的或有害的气体的可靠消息。我要明确宣布,如果日本坚持对中国或联合国家的任何其它成员国进行这种不人道的战争,本政府将把它看成是对美国的攻击,并将全力进行同类报复。我们将准备好实施彻底的惩罚,对此日本政府应负全部责任。”

直到 1944 年 2 月,日本政府发表的政策声明中,仍不承认他们使用了毒剂,并且宣告,日本“将来也不会使用它,如果‘联合国家’的军队也不使用的话”。据说,日本从此时起,撤回了太平洋战区的化学武器贮备。但是, 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战场并没有停止使用化学武器,美国也没有采取任何同类报复行动。1943 年以后,日军的化学战也像其他作战行动一样,已是强弩之末,转入了低潮,据统计:1943 年使用化学武器 150 次,1944 年减到 61 次, 1945 年仅有 17 次。

在华北、华中敌后解放区战场,1943 年,日军尚能进行局部地区的“扫荡”,并使用毒剂。1944 年以后,则主要在守卫据点,掩护突围的战斗中, 以及掩护外出抢粮、骚扰时使用毒剂。在正面战场,除在两军对峙中零星使用外,还在 1943 年 11~12 月的常德战役中频繁使用化学武器达 77 次,造成国民党军队 1300 亲人中毒。在进攻常德市区时用毒 30 余次,常德街巷充满毒气,居民也深受其害。

1944 年 5 月,日军实施长衡战役,在夺取岳麓山主峰时大量用毒,守军中毒伤亡过重,阵地失守,长沙大乱,日军乘虚而入,此后,在衡阳周围及攻城战斗中,日军也频繁地使用了化学武器。

更为严重的是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日军的死

硬分子仍拒不投降,并使用毒气进行顽抗。如 8 月 16 日,安徽无为县襄安镇的日军拒绝投降,新四军部队发起攻击后,日军竟发射毒剂弹进行顽抗,致

使中国军民 30 余人中毒。又如,8 月 23 日,晋中八路军已拔除汾阳境年大

部日伪军据点,但在八路军第 17 团进占汾阳时,日军第 114 师团 201 大队仍

负隅顽抗。17 团由副营长薛暮荣带领第 3 连指战员 66 人利用挖好的地道从城西北角突入,日军发现后,封住地道口,向地道内连续施放毒剂,致—— 使 67 人全部殉国。再如,10 月 2 日晚,冀中军区部队攻击石家庄外围据点蒿城。5 日拂晓,部队越过护城河,攻占了东北角和西北角的城头堡垒,但日军大量施放毒剂并进行反扑,至 7 日才被迫投降。

  1. 日军对我解放区实施的化学战。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在正面和敌后两个战场上进行的。武汉会战后,日军以主力转向敌后解放区战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后解放区战场实行人民战争的抗日路线, 执行“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正确战略方什, 采取主力军、地方军、民兵游击队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开展了广泛、分散、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后期,转入战略反攻,并赢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日军根据其平定、保守占领地区的方针,在敌后战场对解放区军民进行了连续的围攻、“扫荡”、蚕食和封锁,以推行其治安战,即反游击作战。日军把化学武器作为反游击作战的重要手段,在“扫荡”、“讨伐”的进攻战斗或保守据点,城镇的防御战斗以及镇压、屠杀解放区军民中,广泛地使用了化学武器。现将日军使用化学武器的 5 个突出事例介绍如下。

其一、日军在 1938 年五台围攻作战中对化学武器的使用。1938 年 9 月

20 日至 11 月 7 日,日军发动了对以山西五台为中心的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大规模围攻。日军第 110、第 109、第 26 师团等部共 5 万余人,以五台、阜平为主要目标,从东、西、南、北 4 个方向进犯,妄图“歼灭”八路军主力和领率机关,摧毁抗日根据地。日军使用化学武器主要在东线和西线。

东线日军第 110 师团于 9 月 20 日,分 3 路向曲阳、唐县、定县进犯。当

日军进至曲阳七里庄和唐县店头镇时,遭冀中第 3 军分区部队的有力抗击,

日军死伤 250 余人后,遂大量施放毒气,迫使守军撤出战斗。

  1. 月 27 日,东线日军分 3 路继续西犯,进攻党城、灵山、王快时,在灵

山、北镇各施放毒剂筒 100 余个。

  1. 月 4 日晨,日军 1000

    余人在空炮火力支援下向阜平进攻。当日军进至东西庄、方代口地区时,与八路军第 1、3 分区及冀中独立旅各一部展开激战,日军被歼 300 余人。至中午,日军增援部队数千人赶到,实施猛烈炮袭,

并发射毒剂弹、筒 400 余发,对八路军 5 个营进行化学袭击,迫使我军撤出战斗。

10 月 6 日,日军占领早日军占领阜平后,继续对根据地实行分块“清剿”。

10 月 22 日,日军从阜平向王快以北的上下平阳、罗家峪、韩家峪实施进攻时,又施放了毒剂。

此次作战结束后,晋察冀军区聂荣臻司令员于 11 月 3 日将日军用毒及我军防护情况电告八路军前指并通报各部队,指出:

“我们打旱平之敌时,共中毒 4 次,中毒部队有 1 团大部,3 团 1 个营,

717 团 4 个连。敌施放毒气方法有炮弹射击法,无风时,烟雾的威力圈有 300

米宽;毒气放射法,顺风时,可吹至下风 8 里处,其烟雾仍能使人中毒。中毒者眼睛流泪,打喷嚏,脸发红、发肿、头昏,呼吸不畅,全身无力。我们采取简易防毒方法,用猪油、硼酸水浸渍毛巾或布敷于口鼻,对红肿处用肥

皂水浸湿毛巾擦试,均有效果。”

在西线,9 月 24 日,日军第 109 师团由代县、定襄出动后,不断遭八路

军第 2 军分区 6 大队的有力阻击,因而行动缓慢。10 月 1 日,日军在定襄以

北的受录、季庄、王进村一带又遭 714 团攻击。日军遂在飞机掩护下,在 2700

米正面施放毒气筒 2548 个,支援其步兵进攻,该路日军于 10 月 3 日攻占五台县城。

其二,日军在 1939 年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扫荡”作战中对化学武器的

使用。日军从 1939 年年初开始,即频繁发动对冀南、冀中、晋东南和太岳区的“扫荡”,并一再使用化学武器。

1 月初,日军调集第 10、第 110、第 104 师团各一部共 3 万余人,分多路对冀南根据地进行大规模“扫荡”。10 日上午,威县的日军 1 个加强步兵中队向南出击,12 时许,进至南草场附近。八路军第 386 旅骑兵连且战且退, 将敌诱至预先设伏的香城固地区。伏击部队第 688 团等部从东、西、南三面同时发起攻击,激战至下午,日军伤亡过半,在突围被阻时,以加强的炮兵连不断发射毒剂炮弹。第 688 团等部中毒较多,但仍坚持战斗,终于在黄昏

将日军大队长以下 200 余人全歼。

日军第 110、第 27 师团各一部共 6000 余人,继 1938 年底对冀中抗日根

据地第一、二次围攻之后,从 1939 年 1 月 25 日起,又发动了第三次围攻。2

月 4 日,日军第 27 师团一部 1000 余人从河间出发,向驻大曹村的第 120 师

第 716 团进攻。该部依托沿村道沟、围墙和房顶工事连续打退日军 4 次猛攻。日军攻击受挫后,连续发射毒剂炮弹,并在守军正面、侧方施放毒剂筒。当守军从翼侧反击时,日军又在工事前施放毒剂筒。八路军指战员用毛巾浸水、尿或包上积雪紧敷口鼻,继续坚持战斗。至天黑时,第 716 团全力发起反击, 残余日军仓皇逃回河间。对此次日军用毒,八路军前指曾将伤害情况详细通报各部队,所述毒剂症状为鼻腔发热、流泪、流鼻涕、喷嚏、咳嗽不止、胸胃压痛,重者咳嗽带血。

4 月 23 日,驻河间的日军第 27 师团第 3 联队 2 大队 800 亲人由三十里

铺东犯。9 时许,炮击齐会村,并以步兵发起攻击,将八路军第 716 团 3 营

包围于村内。日军反复强攻不下,于 17 时,向村内发射燃烧弹,施放毒剂筒, 并趁守军中毒及灭火时,攻占了部分房屋。日军还向大、小朱村发射毒剂炮弹,致使贺龙师长及司令部 20 余人中毒。当夜,第 716 团 1、2 营实施反包围,向日至发起猛攻。24 日拂晓,残余日军南窜,又被包围于南留路、找子营除 80 余人窜回河间外,余均被歼。此役,八路军共中毒 500 余人。

1 月 28 日,日军独立混成第 8 旅团 8000 余人由和顺向辽县(今左权县) 进犯。29 日,与八路军第 385 旅在辽具以东的粟城、苏亭展开激战,日军大量施放毒剂,致使第 385 旅 500 余人中毒。30 日,第 385 旅 769 团尾追日军

第 8 旅团一部至辽县时,日军又大量施放毒剂,第 769 团指战员中毒甚多。2

月 4 日,日军自辽县向和顺回窜,在牛川、碧霞观、柳村沟等地遭八路军第

386 旅一部设伏、截击时,又施放了毒剂弹和毒剂筒。由于守军及时利用简易防毒口罩进行防护,中毒者不多,仍继续战斗。

霍县的日军步骑兵 2000 余人于 1 月 28 日向沙涡里地区的八路军进犯。

被击退后,于 29 日晨,日军再次发起进攻,并大量施放毒剂,但守军预有准备,中毒者较少。2 月 1 日,该部日军向杨庄、刘家山一带进攻中,又大量发射了毒剂炮弹。2 月 2 日,日军在东峪里战斗,2 月 3 日,在源头村、杨枣

村战斗中受创后,均大量施放了毒剂。

其三,在八路军“百团大战”中日军对化学武器的使用。1940 年下半年, 八路军总部为粉碎日军对华北根据地的全面进攻,打破其“囚笼政策”,争取华北局面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于 8 月 20 日,发动了对华北日军交通线

和据点的大规模进攻战役。由于参战兵力迅速增加到 100 个团以上,故称“百团大战”。

日军在“百团大战”的重要战斗中,频繁地使用了化学武器。根据八路军总部发布的战报记载,日军使用毒剂至少 20 多次。战役过程中,第 129

师中毒 4880 人(其中干部约 180 人);晋察冀军区在战役第一阶段,中毒

1000 余人,战役第二、三阶段及第 120 师尚无统计数字。中毒的旅级干部有

陈赓、陈锡联等 8 人。因此,第 18 集团军总司令部野战政治部在《百团大战

总结战绩》中指出:在整个大战中,总计进行了大小战斗 1824 次,取得了惊人的战果,但是我们也付出了不少的代价。不少优秀的八路军指战员流尽了他们最后一滴血⋯⋯,有的负了伤、中了毒。”这次战役,八路军缴获日军毒剂炮弹 57 发,毒剂筒 2059 个、防毒面具 1051 具。

日军在战役中,主要使用装有刺激剂的“红筒”、“红弹”和“绿筒”。在战役第三阶段,日军进行反击和“清剿”时,为推行毁灭性的“三光政策”, 使用了糜烂性毒剂“黄剂”(芥子气)。日军借助施放毒剂以扼守据点、城镇,打退八路军进攻;或借以固守待援,负隅顽抗;或用于支援反冲击和掩护撤退。日军使用化学武器支援进攻的有 7 例,主要在战役第三阶段,使用化学武器袭击八路军防御阵地、阻击部队,或对要点布洒毒剂。由于日军使用化学武器,给八路军作战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影响。晋察冀军区在“百团大战”总结中指出:“在战役第一阶段,中毒者达千余名,中毒总数占伤亡总数的 1/4 强,同时有很多战斗,由于自己中毒而影响任务的完成。”八路军部队在上述日军 20 次用毒中,有 7 次由于大部人员中毒而不得不撤出战斗。

其四,日军在 1941—1942 年冬季对太行抗日根据地“扫荡”中对化学武器的使用。1941 年冬,日军对太行区进行“扫荡”,妄图消灭八路军领导机关。10 月 31 日夜,日军第 36 师团—部 2000 余人夜袭八路军总部驻地西井, 扑了空。11 月 9 日,日军又向赤塔、槐树坪进犯,但在左会遭到八路军一部的猛烈阻击,日军遂大量施放毒剂。由于守军预有准备,中毒者不多。10 日, 日军向赤塔、槐树坪进攻,连续 10 次冲击未逞,乃大量施放毒剂。另一路日

军独立混成第 4 旅团 2000 亲人于 11 月 9 日奔袭黄烟洞、水腰地区八路军后方兵工厂。八路军总部特务团凭借山险阻击敌人,以刺刀、手榴弹与敌肉搏, 在 8 昼夜里打退日军数十次。这次战斗中,日军大量施放毒剂,致使欧致富

团长以下 70 余人中毒。

1942 年 2 月初,日军华北方面军第 1 军及方面军直属部队共 3 万余人, 再次对中共中央北方局及八路军总部所在地的太行根据地发起大规模毁灭性的“扫荡”。

2 月 3 日,日军第 36 师团主力,独立混成第 4、第 1、第 8 旅团各一部

共 1 万余人分别由长治、襄垣、武乡、辽县、和顺等地出动,采取“铁环台闺、捕捉奇袭”等战法,奔袭太行山北部的桐峪、洪水、王家峪北方局和八路军总部驻地。八路军不断袭扰、阻击敌人,领导机关及主力部队已适时转移。日军曾 3 次合击八路军总部所在地麻田、桐峪等地,但均无所获。日军

奔袭扑空后,即进行“辗转抉剔”,分区“扫荡”,并实行“三光政策”, 到处烧杀抢掠及布洒糜烂性毒剂。

日军负责布毒的部队是第 36 师团特种作业队。该队于 1 月下旬在潞安完

成了布毒的训练和准备。2 月初,以主力配属第 223 联队,一部配属第 222

联队。第 223 联队于 2 月 8—17 日突袭了洪水镇、黄烟洞、桐峪、南祝镇、

河南店等地,布洒糜烂性毒剂芥子气共 300 余千克。布洒的目标主要是军队驻地房屋、洞窟、工厂、警戒阵地。日军根据情报综合称:由于中国军民在日军撤退后很快返回驻地,因而有数千人中毒,其中约半数死亡。

以上所述仅是第 223 联队布毒情况,日军此次”扫荡”中布洒毒剂的范围甚广,涉及辽县、黎城、武乡、涉县等地。日军将毒剂布洒在沿途村庄房屋的门窗、炕席、家具、粮食、草料上,水井内,一经接触即遭染毒;或丢弃染毒食品、罐头,使触用者中毒。中毒重者全身红肿,继而溃烂,乃至死亡。如涉县武军封一小村庄男女老幼数十人全部中毒,有的全家中毒死亡。武乡、柳沟、东堡桥、南塔等 11 村,因中毒而死亡者为数尤多。总部机关所在地也有百余人中毒,而且毒气气味至数周后犹存。

5 月 1 日开始,日军以第 110、第 26、第 41 师团及两个旅团共 5 万余人, 采取“铁壁合围”、“拉网战术”,对冀中抗日根据地进行连续“扫荡”。仅 5 月 23 日—6 月 12 日的 20 天里,日军即用毒 10 余次。

5 月 20 日前,冀中军区机关、部队大部已乘敌之隙向外线转移。坚持内线斗争的部队以连、排为单位与民兵、群众相结合顽强地同敌人进行斗争。在无极、定县之间赵户村的第 7 军分区 22 团两个连利用地道体系,结合环村

埋设地雷,在 23 天中,打退日军 4 次大的进攻,歼敌 300 余人。28 日,日

军 1000 余人包围了赵户村寻机报复。八路军利用村边、街口、屋顶沉着应战, 击退日军多次进攻。17 时,日军施放毒剂继续进攻。守军一面坚持战斗,一面以一部兵力利用地道转移到村外,从背后袭击敌人。日军误认为八路军援兵来临,遂仓皇撤退。

5 月 24 日,灵寿、正定、平山、获鹿的日军 80O 余人围攻西部山区的朱

食村。日军在进攻中,施放了毒剂。同时,行唐、灵寿的日军步骑兵 2000

人、装甲车 4 辆、汽车 16 辆,向灵寿东北朱骇村的八路军一部合击。该部利

用地形打退日军 4 次攻击后,日军即施放毒剂。

5 月 27 日,日军第 101 师团 163 联队在上坂雄联队长带领下,连同安国、

定县日军共 2000 余人,将定县城南 25 公里的北疃村团团包围,并堵塞了通往村外和南疃的地道干线。但定南县大队和群众武装沉着应战,依托地道与敌逐屋争夺,战至下午,先后毙日军大队长以下 500 余人。日军遂反复在村内寻找地道口,发现后即向地道内施放毒剂,致使在地道内躲避的北疃及邻村群众,包括老弱妇孺共 800 余人全部中毒致死。日军又进村烧杀抢掠,用

军大咬死活人,填入井内,共杀死 380 人,有 30 户人家被杀绝,有 8 户人家

只剩下 1 个孤儿。日军撤走后,掩埋的尸体上千具。这就是骇人听闻的北疃惨案。6 月 24 日,《晋察冀日报》以“敌在冀中施放毒气,北但(疃)八百同胞惨死,我们必报这血海深仇”为题,对日本军国主义者制造的北疃事件进行了血泪控诉。

5 月 28 日,唐县日军 200 余人及坦克、装甲车 5 辆,在岳烟与八路军某部激烈交战。日军多次冲击被击溃后,遂施放毒剂。八路军虽有部分人员中毒,但仍坚持战斗,直至将敌击渍。

  1. 月 30 日,无极日军 600 余人围攻黑贵子村,从村东口、东北口冲击 10

余次均未得逞。于是,便在 3 处向村内施放毒剂。同日,日伪军 1000 余人包

围了深泽东北的白庄。八路军第 8 支队 17 团和警备旅各 1 个连,连续打退日

军 5 次冲击后,以 1 个排利用地道出村,从后面袭击敌人,主力及伤员趁机安全转移。日军占领白庄扑空后,挖开地道投掷手榴弹,施放毒气,已毫无作用。

  1. 月初,日军完全控制了冀中根据地中心区,转入全面“清剿”。冀中

军区决定领导机关及主力部队迅速向邻区转移。6 月 9 日晨,第 22 团 1 个连

及警备旅 1 个连驻深泽东北 7 公里的南北宋庄。日军坂本旅团长亲率 300 余人进犯北宋庄。八路军各连队在敌逼近时,不断以火力杀伤敌人,并利用地道出击。11 时,日军增加兵力到 1800 人,反复进行七八次冲击,均被打退。至 17 时,日军施放毒剂弹、筒。八路军已预有准备,进行简易防护或进入地

道,并于 19 时,利用夜暗分路突围。日军以损失坂本旅团长以下 900 余人的代价惨败而归。

6 月 25 日,八路军担负掩护机关转移的 1 个连,在拒马河与唐县出犯的日军遭遇。战斗中,日军大量施放毒剂,致使该连先头排全部中毒牺牲。牺牲者皮肤青紫、糜烂。

冀中军民反扫荡的经验表明,地道战是保存自己,打击敌人,坚持平原游击战的有效战法。可以依托地道进行隐蔽和战斗,也可利用地道防御敌人的化学攻击。这次反扫荡之后,根据地军民吸取北疃惨案的教训,进一步在地道内增设门帘、出口等防毒措施,并对地道体系提出了“能藏、能打、能防毒、能防水、能机动”的要求。

其五,日军对和平居民使用毒剂的罪行。日军不仅在战场上肆无忌惮地使用化学武器杀伤坚持抗战的中国军队,还采取各种方式施放毒剂,惨无人道地残害无辜的和平居民。日军在华北地区推行“三光”政策之后,使用毒剂屠杀平民的事件与日俱增,手段更加卑劣。日军使用毒剂屠杀平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肆意搜捕平民,在审询、拷问中使用毒剂。如 1941 年 6 月 30 日,山

西平鲁日军警备队对 300 户村搜索时,抓走群众 20 余人,关在山洞内并施放毒剂,致使全部中毒。6 月下旬,关东军守备第 7 大队在河北遵化沙堡营将村民 50 余人关进房内并施放毒剂,致使全部中毒,其中 2 人死亡。

②对躲避在府屋、地道、洞穴内的平民施放毒气。如 1940 年 2 月,日军

第 41 师团炮兵第 2 大队向山西翼城县仪门村发射毒剂弹,使村民 500 余人中毒。5 月,该部侵占晋城坚水村大肆烧杀并拖放毒气,使 277 人中毒并陆续死亡。1941 年 10 月,该部在沁河作战期间,向躲避在煤矿坑道内的群众施放毒剂,毒死 200 余人。

③向村庄、水井内撒毒或投放毒品。如 1939 年 1 月 2 日,日军在山西辽县“扫荡”时,向沿途水井内投入毒物。3 月下旬,日军自夏县败退时,又在各村投放毒品,造成居民数千人中毒。

④以各种名目集合民众,使用毒剂进行集体屠杀。如 1939 年 5 月 9 日, 北宁路廊房段遭游击队破坏后,日军发泄于民众,向村内施放毒气,造成中毒死伤 60 余人。

1941 年 9 月,日本独立混成第 15 旅团的 1 个小队在河北宛平杜家庄,

以开运动会为名,强行集合附近村民、学生。日军向会场投掷毒剂筒 10 余个,

造成村民及学生约 500 亲人中毒。

⑤在化学武器试验及训练中大量屠杀和平居民。日军的化学武器试验, 大多是在中国东北地区进行的。日军在这些试验中,以中国人当“活靶”作为试验对象,或任随毒云波及村庄而杀伤平民。根据日俘口供,在 10 余次试

验中,造成中国平民或被俘士兵中毒伤亡达 590 人。

侵华日军在例行的毒气训练中,也用中国人作“活靶”,演示毒剂的效果。根据日俘供称,1934 年 6 月 10 日,日军在吉林省下九台进行毒气演习,

用 2000 名中国“犯人”做试验,使之中毒。1944 年 5 月,日军第 39 师团在

湖北当阳老场干河进行司令部训练时,施放毒剂筒 20 余个,使附近村民 400 亲人中毒等等。日军在毒气训练中,用中国人作“活靶”的做法,遍及日军基层的每个大队、中队,中国人遭此杀伤者难以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