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正理论

正理论是印度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之一。相传足目仙人(约 2 世纪)是它的创始人。足目又以乔答摩而著称。他在总结前人和与他同时代逻辑学说的基础上,写作了第一部印度逻辑著作《正理经》。所谓“正理”,在《正理经》中开宗明义解释说:“借助于量来考察对象是为正理。”量即逻辑推理方法,也叫做“正理”。《正理经》的产生也就是正理论的确立,正理论把

《正理经》作为本学派的经典。

中世纪的正理论认为宇宙是由九种简单而不能被消灭的实体组成,即: 地、水、火、风、空、时、方、灵魂和意。一切实在的东西都是知识的对象, 并归入七个范畴。这七个范畴是:实体、性质、运动、共性、个性、内属和无。正理论还认为,世界由物质原子与无数生灵组成。原子本身和简单的实体是永恒的、不变的、而且彼此之间没有联系。理性本源,即神,把分裂的世界统一起来,并支配着它。正理论者的因果关系理论(因中无果论或缘起

说)也以神的存在为前提。他们认为,结果不是寓于原因之中,而是另行产生的。正理论者使结果脱离原因,因此无法确立它们之间的依从关系。他们像十七世纪的偶因论者一样,每次在解释因果关系时都说这是由于神的意志的干预而引起的。

公元 5 世纪初,筏蹉衍那著《正理经注》,把《正理经》当作认识论来阐明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正理经注》提出的主要问题有:什么是正确的认识;疑问,争议是怎样产生的;如何才能证明这个论题(而不是别的论题) 的正确性。他们不怀疑知识的可靠性,即知识是实在的反映(释义),而且只有与外界事实一致时才能得到证实。对于证明这种一致性来说,在一切认识行为的四个要素(认识的主体、被认识的客体、认识的结果和认识的方法) 中;认识的方法,或认识的工具(“量”),即真知的来源是最重要的,因此很自然,正理论者对此特别重视。他们把认识的方法细分为四个来源:知觉(现量);推理(比量);类比(喻量);证言(声量)。

知觉。筏蹉衍那等正理论思想家认为:知觉是认识的来源,是感官和它的对象接触而生的认识,它是决定的,不可言说的、无误的。所谓“决定的” 是指无疑的、确定的认识。因为我们感官在和外界接触时可能会发生确切的认识,也可能会发生怀疑的认识。例如我们看到远处升起的一撮尘土,可能把它认作尘土,也可能认作是烟。不确定或怀疑的认识不能构成知觉。所谓“不可言说的”是指我们感官和外界在接触时所获得的纯粹的认识,这种认识还没有给予名言或加入概念的作用,正理派提出这个限定的目的要想说明知觉只是供自己了解而不传达给别人。所谓“无误的”就是说:一个事物被感知为象它实际的那样。例如我们对于阳焰中的水的认识就不能称为知觉。正理论象数论派一样把知觉分为直接的知觉(无分别现量)和间接的知觉(有分别现量),前者是一种对于事物没有明确的特性或关系的认识(既没有加入概念作用),后者是对于事物已有概念作用的认识。

推理。筏磋衍那等正理论者认为:推理是一种推论过程,也就是人们从某一事物的表征(相)推知其它事物的过程;推理是以知觉为基础的,是在知觉之后的认识。推理分为三种:见前推理、见后推理,同类推理。这种分类与数论是相同的。正理论还把推理分为己推理和为他推理二种。前者是为自我了解的,是自我的一种心理过程;后者是为把自己意见传达给别人或者驳斥别人的,因此要用言语和有组织的论式来加以表达。

正理论者把推理的形式分为五支:命题(宗)、理由(因)、例证(喻)、应用(合)、结论(结)。例如:此山有火(命题)。因为山上有烟(理由), 凡是冒烟的地方必有火,如灶(例证),而现在此山冒烟(应用),所以此山有火(结论)。正理者还指出在论证中逻辑上容易犯错误或招致失败的原因有五十四种,如转移、破坏、违反、放弃命题,不正当理由等等。

类比。正理论思想家认为,第三个认识的来源是类比,类比是对一个事物的认识,由于这个事物和先前熟知的另外一个事物相类似。例如,有一个

未见过野牛的人曾听见别人说过野牛的形状和家牛相似,后来他在森林中看见一个类似家牛的动物,便把这个动物推定为野牛。类比和同类推理不同的是:前者是以已感知的事实推知未感知的事实;后者则是证实已知的名称和这个名称所代表的事物的一致。正理论的类比曾受到印度各派哲学的批评, 顺世论认为它不是一种正确的认识来源或方法,它不能给予我们任何真实的知识;胜论和数论把它归入推理的范畴中去;佛教则把它归入知觉的范畴中去。

证言。正理论思想家认为,第四个认识的来源是证言,证言是从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的言说中所获得的认识。证言分二种:(A)可见对象的证言, 即普通人、权威者、或圣书根据可见事物所作的教言,如农民对于农作物的知识,流传的医方等;(B)不见对象的证言,如吠陀或圣者所说的箴言等。正理论所说的以上二种证言虽然包括着一部分宗教神秘主义的内容和统治阶级的说教,但也包括着很多有益的、科学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在长期的生产和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