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气论

朱熹以周敦颐所提倡的无极、太极和二程提出的理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但他同时也吸收了张载关于气的学说,认为宇宙之内有理有气:“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

后有形”(《文集·答黄道夫书》)。这就是说,任何具体事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气。理是一物生成的根据或本原,是“生物之本”;气是一物生成的材料,是“生物之具”。这个“生物之本”是看不见的本体,朱熹叫它做“形而上”之“道”。气是构成事物具体材料、物质,它不是万化之源, 是有形象可循的,所以朱熹叫它是“形而下”之“器”。理是朱熹哲学的出发点和终结点,但理必须借助于气而造作,借气才能“安顿”和“挂搭”。物,既是理的体现和表象,也是理借气而派生的。朱熹说:“自下推而上去, 五行只是二气,二气又只是一理;自上推而下来,只是此一个理,万物分之以为体,万物之中,又各具一理。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然总又只是一个理”(《朱子语类》卷九十四)从“上推下来”,理——气——物。或从“下推上去”。物——气——理。理的全体,朱熹也叫做太极:“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四)。理一分殊,也可以说是万物统一于一太极,物物各具一太极,其次,太极又可以说是最根本的理,所以说“太极之义,正谓理之极至耳”(《文集·答程可久》)。

在理和气的关系上,朱熹特别强调二者的主次之别,“有理而后有气, 虽是一时都有,毕竟以理为主”。理制约、决定着气。理气也有先后问题, 他说,必欲推其所从来,则应该说理在先,气在后。“太极生阴阳,理生气也”。“气虽是理之所生”,但一旦被派生出来,便有一定的独立性,“理管他不得”。理生出气而寓于气中,并借助气而生万物。“天地初间,只是阴阳之气。这一个气运行,磨来磨去,磨得急了,便拶出许多渣滓,里面无处出,便结成个地在中央。气之清者,便为天、为日月、为星辰。只在外常周环运转,地便只在中央不动,不是在下。”(《朱子语类》卷一)。气之轻清者为天,重浊者为地,精英者为人,渣滓者为物。从宇宙构成论看,理与气相依生物。从本体论看,则是“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