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与朱熹的王霸、义利之辩

朱熹认为,义与利、王与霸的对立就是天理与人欲的对立。天理即是义理,人欲即是功利:义理就是讲仁义道德,功利就是讲利欲。那末,“革尽人欲”,就是去利欲,去功利;“复尽天理”,就是只讲义理,讲仁义道德。朱熹把这一理论运用到历史观上,提出“王霸义利”之辩,鼓吹复古主义。他认为决定历史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坏,特别是帝王心术的好坏。夏商周三代帝王的心术最好,能以“道心”治天下,所以天理流行,社会上一切都是至善的、光明的,是王道政治;汉唐以来的帝王心术只在利欲上,所以社会历史长期陷入混乱、黑暗的局面,是霸道政治。在朱熹看来,历史的演变是退化的,人们的道德品质愈来愈低,原因就在于三代圣人心传的道统失传了。因此,他认为挽救社会危机的办法只有从“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修养入手,使危殆的“人心”由危而安,微妙的“道心”由隐而显,恢复道统的统治,才能重现三代的王道政治。

陈亮针对朱熹的空谈义理、心性,提出“义利双行”的功利之学。他认为,物质生活欲望出于人的天性,“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人的情欲“有分”,“有辨”,能得到正当满足就合乎道德。所以,“天理人欲

可以并行”。陈亮还针对朱熹的所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三代是王道盛世,而三代以下是人欲横流;虽然汉唐强盛,但决不能“以成败论是非”的观点,强调事功、功利在道德评价中的重要性。他认为观“心”, 即动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看“迹”即效果,“心”要通过“迹”来表现,没有“迹”就无以判“心”,三代圣王与汉唐皇帝一样,都是有心有迹的,历史上从来就是“义利双行,所谓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在历史上也从来是交杂并用的,根本不存在什么“三代以上”和“汉唐以下”的绝对鸿沟。古今的“贤君”都有他们的功业建树,区别只在于有的“做得尽”,有的“做得不尽”,有的成功,有的失败,而不于主观动机上的有什么“义”与“利”、“天理”与“人欲”的绝对差别。他反驳朱熹说:“秘书(按指朱熹)以为三代以前都无利欲,都无要富贵底人,⋯⋯亮以为才有人心,便有许多不净洁。”(《龙川文集·乙巳又书》)陈亮认为物质欲望是人的天性,不容抹杀,统治者只能“因其欲恶而为之节而已”(《龙川文集·问答七》)。他主张统治者应用赏罚的手段来使为善者得到富贵尊荣,为恶者得到危亡困辱,就是说要顺应人的天性来进行统治节制,而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天性的利欲要求。所以他说:“外赏罚以求君道者,迂腐之论也;执赏罚以驱天下者, 霸者之术也。”(同上)陈亮显然赞同古代法家的理论,在他看来,“霸术” 既然可以收到驱使天下的功效,那就没有什么不好。他说:“谓之杂霸者, 其道固本于王道也。”(《龙川文集·又癸卯通书》)霸道原是本于王道的, 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陈亮完全从事功效果着眼,认为凡事只要能够做到功成事济,便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