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存在的论证

托马斯·阿奎那非常清楚,上帝的存在这条教义是基督教的基石。为论证上帝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首先阐明了存在的含意。在他之前的实在论者认为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非物质的实体,即一切存在的普遍共同之点,它从属于上帝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接受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形而上学虽也考虑这些问题,但这些不是形而上学的主题,形而上学的主题应是一般存在。在运用亚里士多德哲学阐述基督教信仰时,托马斯·阿奎那把存在区分为一般含义的存在与“创在”,“创在”中包含着实现存在的作为或行动。形而上学者要从各种物上追溯那最完善的“创在”,它是其他一切存在(包括形式)的由来。“创在”即上帝,或称作神。这是托马斯·阿奎那的形而上学的基本出发点。

托马斯·阿奎那反对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他认为上帝的存在可以借助上帝的创造物即世界的存在间接地加以证明。他利用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哲学家、神学家的观点,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托马斯·阿奎那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着“运动”、“因果关系”、“偶然事物”、“不完善的事物”以及“宇宙秩序的和谐结构”,推论出必有一位“第一推动者”、“第一原因”、“必然的实体”、“绝对完善的存在”以及“无限完善的创造者”。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上帝。

第一是“运动的证明”:“在世界上,有些事物在运动着,这是确凿的, 感觉也是肯定的。凡是受动的事物,必为另一事物所推动。因为没有潜在的

运动也就不会有实际的运动。凡是现实的事物,就是在运动。运动无非是使事物从潜在变为现实。如果不存在现实的东西,就不可能使某事物从潜在变成现实。例如火烧柴,就是由现实的热使潜在的热变为现实的热。火就是这样的运动柴、变化柴。但是,一个事物不可能既是现实的,又是潜在的,即同时并存,相反只能在不同条件下存在。例如凡是现实的热,不能同时又是潜在的热,只能说它是作为潜在的冷。因此,如果说某事物在同一条件下既是推动又是受动,这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既是受动又是自动,也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凡是受动的,必为另一个所推动。因而,甲为乙所推动,乙为丙所推动,如此类推。可是又不能无限地推下去,否则就没有最初的运动了。没有始动,也就无其它运动可言。因为后者的运动必然由在先的运动所推动。例如手杖自己不会动,除非手去推动它。所以,最后追溯到一个非受动的第一推动者,这是必然的。这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帝”。(托马斯·阿奎那:

《神学大全》,第 1 集,第 2 部,第 3 题)。

在《反异教大全》中,托马斯·阿奎那这样说:“凡是受动的,都被另一个所推动。就这意义来说,显而易见有许多事物是受动的,太阳就是一例。所以,太阳是被另一个动力所推动。而这个推动者或者自己是被推动的,或者不是。如果这个推动者不是受动的,那么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必须存在着一个不动的推动者。这就是我们说的上帝。如果相反,这个推动者是受动的, 那么它为另一个所推动。如此类推,或者是无穷无尽,或者应当推到一个不动的推动者为止。可是无穷无尽的推论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存在着一个不动的最初推动者”。(托马斯·阿奎那:《反异教大全》,第 1 集,第 13 部。

简而言之,托马斯·阿奎那通过从原因到结果的逐步升级方法,其中排除无限的推论,而得到最初的原动力。托马斯·阿奎那断言,这原动力就是他要证明的上帝。

第二是“作用因的证明”,即利用因果关系,对促使事物成功的最初原因的证明,也叫“最终因证明”:“在感性世界中,我们会发现事物因果的程序。可是我们无法找到某事物自身就是成功的原因。因为事物先于自己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至于作用因也不能无限地推下去,因为在一连串作用因的发展程序中,最初原因是中间的原因,而中间原因无论多少总有最后的原因。假如无因,则就无果。所以,如果不先有最初原因,则没有中间原因, 也没有最后结果。但是,如果把作用因无限地推下去,则等于没有最初原因, 同时也就没有中间原因和最后结果。这显然是错误的。因此,必须有一个最初的作用因。它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帝”。(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会》, 第 1 集,第 2 部,第 3 题)

这第二个证明,在《反异教大全》中也有过相同的论证:“在所有的作用因系列中,最初者是最中间的原因,中间者不论多少总有最后的原因。无原因,也就无所谓受动的原因。所以,无第一原因,也不存在中间原因。然

而,对中间原因进行无限地推论,也就无第一原因可言。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必须肯定存在着最初的作用因。它就是上帝”。(托马斯·阿奎那:

《反异教大全》,第 1 集,第 13 部)。

这种证明和前面第一种是一样的。它们基于这样两个原则:第一,一切结果渊源于最初的原因,第二,无限推论的不可能性。从而得出其第一原因即上帝的结论。

第三是“可能性和必然性的证明”:“我们发现许多事物能存在,也能不存在,因为它们在产生和消亡的过程中。所以,它们既能存在,又能不存在。至于说它们永恒存在,则是不可能的,因为凡是能不存在的,总会出现归于无的时候。如果一切事物都是能够不存在的,则它们迟早一定会归于无。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什么都不存在了,因为事物无所依存,就无法存在。所以,如果什么都不存在,某事物开始存在,是不可能的。如此说来,现在什么都没有,这显然又是错误的。所以,不仅一切可能存在,而且必须还有必然的东西存在。这必然的东西,对其它事物来说,就是必然的原因。但又不可能把必然的原因无限地推下去,如同前面说的作用因那样。所以,必须有一个自身必然的存在,它不从其它事物那里接受必然的原因, 但却是其它事物的必然原因。这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帝。”(托马斯·阿奎那:

《神学大全》,第 1 集,第 2 部,第 3 题)

这个证明是托马斯在晚年提出来的,在早先的《反异教大全》是看不到的。其中心思想是:世界上每个个别事物的存在都只是偶然的或可能的,而不是必然的,都必须以其它事物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或根据,因而必须有某种绝对必然的存在,作为一切偶然或可能的东西的理由或根据,否则就会碰到无穷追溯的困难。这个绝对必然的存在物就是上帝,就是万事万物的最后原因和根据。不难看出,这个证明是从前两个认证中演变而来的。

第四是“事物存在等级的证明”,即根据事物真实性、完善性的不同等级论证上帝的存在:“事物都有好、真、贵等高低之分。它们的高低都是按照同最好、最真、最尊贵的差距来划分的。例如,比较热,则意味着它离热较近。因此,凡是最好的、最真的、最尊贵的,自然也就是最纯粹的存在, 因为按照《形而上学》说,至真即最纯的存在。凡在同一类中是最纯粹的存在,那么它就是这一类的原因。例如,火是最热的,那么火是一切热的原因。这个例子《形而上学》中早已说过。所以,在万物中必然有一个最好而最纯粹的存在,它是一切存在、一切美好的原因。它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帝。”(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 1 集,第 2 部,第 3 题)

第五是“目的因证明”,托马斯·阿奎那本人称之为“事物治理的证明”: “人们发现无思维的自然界都按照一定的目的活动着,它们总是或者往往按照同一个方式进行活动来达到最好的效果。显而易见,它们之所以达到目的,不是偶然的,而是根据着一种意志。如果无思维的事物没有受到一种意志或理智来指导,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好比箭必须由射箭者来控制一样。

所以,必须有一种理智来指导自然界归向其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帝。”

(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 1 集,第 2 部,第 3 题)

在托马斯·阿奎那的心目中,在这千变万化的世界中,任何事物都按照预定的方式向着一定的目的迈进,整个世界是一个合目的性的世界。这就意味着必有一个最高的智慧为整个世界制定目的,支配着万事万物的存在,这个最高的智慧就是上帝。

托马斯·阿奎那的五大论证不仅关系到上帝的存在,实际上也提出了重要的哲学问题。托马斯·阿奎那从经验的事实和自然的事物出发,进而引导人们形而上学地追问,世界上有没有第一推动者和最终因等。这五个论证的头三个属于所谓宇宙论证明,主要援引和改造了亚里士多德关于运动与变化、原因与结果、潜能与实现的学说,实际上是根据“无限后退不可能”得出的逻辑结论。后两个主要是目的论证明。最后一个依据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学说。而第四个,显然是吸收了柏拉图和奥古斯丁的哲学成份。这些证明和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一样,对后世的哲学、神学都发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