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教派与阿尔伯特

阿尔伯特与托马斯·阿奎那是多米尼克教派的主要代表。这一教派利用亚里士多德哲学探讨神学,成为 13 世纪经院哲学的主流。

阿尔伯特(1193—1280 年)生于施瓦本的劳莫恩,在帕多瓦大学学习了哲学、医学、自然科学,又在博罗克纳大学学习了神学,1223 年加入多米尼克教团,1254 年为该团在德国的大主持。受教团的派遣,阿尔伯特到科隆的教团学校讲授哲学和神学,也曾到巴黎等地作短期讲学,与拉丁阿威罗伊主义者进行过激烈的斗争。据说大学找不到一间宽敞的讲堂来容纳他的学生, 以致他不得不常常在广场上讲课。1260 年,他被任命为雷根斯堡主教,不久又辞去该职务,在修道院的孤寂生活中从事科学研究和写作。阿尔伯特知识渊博,酷爱直接观察和描述自然,在动物学、植物学、化学领域均有一定的造诣。同时,他精通古典的、教父的、阿拉伯的文献,因而获得了“伟人”、“全能博士”的称号。阿尔伯特著作的大部分是对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著作的注释,此外还有一些自然科学方面的著述。

阿尔伯特在哲学史上的主要地位在于他第一个全面地向西欧人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及其注释者的思想,但阿尔伯特未能有效地利用资料建立起自己的体系。他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混乱的,而且掺和了一些柏拉图主义的成分。建立体系的工作是由他的学生托马斯·阿奎那完成的。由于师生两人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是一致的,我们在这里只从主要方面对阿尔伯特做一简略的介绍。

在上帝与万物的问题上,阿尔伯特吸取新柏拉图主义和伊本·西拿的一些思想,对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了改造。他认为,上帝是最高的无限实体, 是不被创造的光。从上帝流溢出“原初理智”,它是“暗化的光”。从“原初理智”中又流溢出一切存在,包括从世界灵魂直到有形体的存在的各个等级。一切被创造的实体都是由本质性和存在结合而成的。

在共相与殊相的问题上,阿尔伯特接受了伊本·西拿的思想,并把它进一步具体化。他认为,共相作为事物的特殊本质不依赖于它在时空世界中的实现。因而是在物之先;特殊本质具体化为万事万物,因而是在物之中;我们的普遍概念以其普遍性是一种思想产物,因而是在物之后。

关于哲学与神学的关系,阿尔伯特认为,哲学的问题只能以哲学的方式来处理。而神学问题,例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创造、复活等,是自然的理智所无法理解的,因而只能以神学方式处理。阿尔伯特的这种观点在托马斯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并被引导到神学高于哲学的方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