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宗宗教哲学

在中国隋唐佛学中,华严宗与禅宗晚出,更多地综合了以前的佛学,对宋明道学的影响也较大。华严宗以阐扬《华严经》而得名,创立这一宗派并确立其名称的是法藏(公元 643 年—712 年)。华严宗又因它的理论宗旨是依据《华严经》宣扬“法界缘起”论,故又称为法界宗。

华严宗的中心教义,是“法界缘起”论。“法界缘起”论是讲理、事以及理和事、事和事的相互关系的理论。“理”,所谓真理,指事物的本性、本体。“事”,即万事万物、现象。法界其有四相,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法界。事法界,即现象世界;理法界,即本体世界; 理事无碍法界,意谓理是事的本体,事是理的显现,理和事相彻相存,本体和现象无妨碍,无矛盾,圆融和谐。这三个法界最后归结于事事无碍法界, 以说明宇宙间的一切和各类关系都是圆融无碍的。由于理事无碍,理作用于事,事与事之间也发生联系,这就由“理事无碍”进到“事事无碍”。认为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理的体现,理体是同一的,事与事之间也都是相即相融的。比如一颗微尘,也具足理性,由此也能和其他万事万物互不相碍、互相包容。华严宗还把法界归于一心,认为理和心也是一回事。事事都是一心的产物,在同一心里,事事都周遍含容,彼此无碍。法藏称理事无碍的关系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同一本体显现为各种各样的事物,是“一即一切”; 千差万殊的事物归结为同一的本体,是“一切即一”。由此也可说,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一切事物,每一事物都包含有其他事物;同样,一切事物都包含于每一个事物之中,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任何一个事物。事事无碍法也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关系。法藏为了阐发事事无碍,还提出了“六相圆融”的理论。法藏用房子和椽子的关系作比喻来说明“六相圆融”。“六相”就是指“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 三对范畴。“总相”指事物的总体,“别相”指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比如

房子是“总相”,椽子、砖瓦是“别相”。椽子和砖瓦等共同组成房子这个整体,有同一性,即“互不相违”,这就是“同相”;但椽子、砖瓦等又各有差异,这就是“异相”。许多椽子、砖瓦等共同构成了一所房子,“诸缘办果”,这就是“成相”;但各个部分又“各住自法”,并没有成为房子, 这就是“坏相”。现象界每一事物是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的统一。总之,事事融通,遍摄无碍,宇宙万物处于大调和、大统一之中。世界上的每一现象都是真理之体现,所以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十分圆满的,是天然合理的,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本来是最美好的世界,顺应它,就可以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每个人本来都是佛,“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只是由于妄想,才生种种烦恼。一旦觉悟,“即见一切有为之法,更不待坏,本来寂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