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三位一体

奥古斯丁认为,我们虽然不能认识上帝,但却可以证明上帝的存在。为此,奥古斯丁曾运用了目的论、心理学、伦理学等方法来作论证。但真正反映他本人特色的、他最常用的方法则是形而上学的思辩方法。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奥古斯丁认为,物质世界尽管景象万千,奇妙无比,但都是些变化无常的东西,在这里是不可能找到上帝的。要找寻上帝,应该在物质世界之外。要在不完善中认识完善,在相对中认识绝对,在经验中认识超验。为此,奥古斯丁从自身之外的物质世界回到自身之内,从肉体回到灵魂,逐级上升,达到判断力,最后达到理性,“找寻到理性所以能毫不迟疑肯定不变优于可变,是受那一种光明的照耀⋯⋯,最后在惊心动魄的一瞥中,得见‘存

在本体’。这时我才懂得‘你(指上帝——引者)形而上学的神性,如何能凭所造之物而辨认洞见’,但我无力凝目直视,不能不退回到原来的境界, 仅仅保留住向往爱恋的心情。”(奥古斯丁:《忏悔录》第 7 卷第 17 节) 这种对上帝的认识只能是一种神秘的直觉,是靠“刹那间悟入于真慧”,“一转瞬接触到超越万有、永恒常在的智慧。”(奥古斯丁:《忏悔录》第 9 卷

第 10 节)这与柏罗丁的“解脱”如出一辙”。

关于三位一体问题,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即‘父’、由父而生的‘子’和从父出来的‘圣灵’,这圣灵就是父与子之灵。”(奥古斯丁:《教义手册》第 9 卷第 17 节第 1 段)奥古斯丁曾把圣父、圣子、圣灵按顺序排列成等级,奥古斯丁最后清除了这个不彻底的尾巴。他认为, 上帝的实体存在于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中,但在每一个“位”中, 上帝都是完整的存在,就像人的生命由存在、认识、意志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本质一样。奥古斯丁认为,人就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对人的思索将有助于领会“三位一体”。但他又认为:“即使有人在其中捉摸到一些,能表达出来,也决不可自以为捉摸到超越一切的不变本体”。(奥古斯丁:《忏悔录》第 13 卷第 11 节)总之,上帝只能信仰,不能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