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的复性说

二程在人性论方面,采取了张载的“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说法, 提出了人性有“天命之谓性”和“生之谓性”的复性说。所谓“天命之谓性”, 就是人生来就先天具有的,它是本体理在人性中的体现。二程说:“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遗书》卷十八)就是说,这个“天命之性”的性就是理,不管是尧、舜还是老百姓,每个人生来都普遍地具有。它是最根本的和至善的性。人性中的仁、义、礼、智都是人性所固有的,也是天理所固有的,人性体现了天理。人性既然是天理的体现,应当是至善, 何以有恶?人性既然包括仁、义、礼、智等道德内容,为什么有人不符合这些道德的规定?二程认为这是由于气。所谓“生之谓性”,就是从气上说的。二程说:“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 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

(《遗书》卷一)。就是说,人性的善恶,是由于“禀气”的不同,禀得“清气”就善;禀得“浊气”就恶。

因此,二程认为,从人性的本源来说,应该是善的,其所以有恶,是由于为外物所累,是由于思虑的发动。恶是由于“情”的活动发生偏向的结果, 也是气禀影响的结果。二程说:“甚矣,欲之害人也。人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不知,则至于灭天理而不知反。故目则欲色,耳则欲声,鼻则欲香, 口则欲味,体则欲安,此皆有以使之也。”(《粹言》卷二)这就是说,人所不善,皆人欲所致。为此,二程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