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的天理观

二程曾受学于周敦颐,但是以“天理”二字作为根本宗旨,却是程颢根据自己的体验提出来的。那么,什么是二程所说的“天理”呢?二程说:“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佗元无少欠,百理具备。”(《遗书》卷二上)这是说,理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绝对本体,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它是永恒存在的。二程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所以然”,即万物所依据的原理、原则,“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遗书》卷十八)。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最高原则。它包括物的理,又包括封建社会的孝、悌、忠、信、君道、子道都是理所规定了的。二程还认为:理是超乎形器的,“心所感通者,只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无即无,无古今前后。至如梦寐,皆无形, 只是有此理,若言涉于形声之类,则是气也。”(《遗书》卷二下)就是说, 理无形,涉乎形体是乃是气;理超乎形体而又充塞宇宙之间,气是“有”, 是有生有灭,有存有亡的。

既然理是世界万物的本原,那么它如何派生万物呢?二程认为:“理在气先。”但是,二程所说的气,已与张载不同。张载认为气能聚散,但不会消灭,物散即复归本原气。二程却认为,物散气消。既然物散气消,气又怎么产生?二程认为:有理才有气,“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遗书》卷二十一上)。理在有形象的事物之先就存在了。所以,二程说:“今一言以蔽之曰:“万物一理耳。”(《粹言》卷一)“万物一理”,作为有生有灭的物质性的气,当然也包括在万物之内,也就是理派生的了。针对张载用“清、虚、一、大”形容气之本体及其作用,以为气化过程就是天道的说法,二程还用“形而上”与“形而下”来区分理与气、道与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为天道,则乃以器言,而非道也。”(《遗书》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