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

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凭借教材、教具、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手段通过教与学的实践活动,使学生身心素质获得提高、完善和发展的一种特殊认识活动。教学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教师和学生不仅是实实在在的自然肉体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能思维的具有社会本质的人。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实践活动的参加者,他们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认识能力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他们在教学活动中所使用的教学实践工具—

—教材、教具、图书、资料、仪器和设备等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也都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因此,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主体,都是推动教学活动不断发展的动力。

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某一方面的需要。师生通过教学实践提高和完善学生的身心素质,是为了满足人类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教学活动对人的培养,具体表现为对学生身心素质的认识和改造。具体的学生身心素质水平总是和社会实践所需要的学生身心素质水平之间存在着一个差距,缩小乃至消除这个差距正是教学活动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师生肩负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教是为了认识和改造学生的身心素质,以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生的学也是为了认识和改造自己的身心素质,使自己成长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学生的身心素质是与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功能即教学实践相联系并被具体指向的东西,所以,学生的身心素质自然也就成了教学活动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