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教师的“教”是外因,是学生学好的一个极重要的条件,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内因”是学生学好的根据。教师“教”这个外因要通过学生“学” 这个内因而起作用。学习是学生的一种认识活动,别人是不能代替的,没有学生的自觉积极性,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落空。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吸收、消化教师所传授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是学生主观能动性的一种表现。教师教得再好,如果学生对学习不感兴趣,他们就会心不在焉,就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不能真正把知识学到手。学生基础的好坏,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的高低,接受能力的强弱等, 都对教学有直接影响。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还必须调动学生自身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教师起主导作用的具体表现,就是设法给学生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条件, 使外因能够更顺利更迅速地转化为内因。这种转化的快慢好坏,既是衡量教师的教学效果和主导作用的重要尺度。所以,我们既要看到教学过程中教和学的统一,两者不能分割;同时又要看到教师教的过程和学生学的过程,毕竟是不同的,是不能互相代替的。由此可见,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是互为因果、互相影响的。
在如何处理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关系的问题上,教育史上曾有两种对立的观点,这就是“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这两种观点都强调一方而忽视另一方,严重削弱和破坏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或学生的主体作用,严重影响教学质量。今天这个问题也并未在教学实践中完全解决,还常常以新的形式重演上述两种倾向。最常见的就是,教师未能科学地发挥他的主导作用, 缺乏教学民主,脱离学生实际水平,不顾学生的实际需要,采取满堂灌、注入式的教学方法,以致压抑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