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辩证关系
教学活动是师生双边的活动,教与学密切联系,相互作用,教师的教完全是为了学生的学,学生的学又影响着教师的教,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他们之间既相矛盾,又相统一,任何一方的活动都以另一方为条件。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承认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居于主导的位置,只是通过教师的组织、调节、指导、启发和传授,学生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长期积累的知识经验学到手,并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发展以认识能力为核心的各种能力,奠定科学世界观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教学认识活动的主体,教师对学生的任何指导、启发和传授,只有当学生积极参与其中时,才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没有认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可能真正认识世界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教师“教”的积极性的学生“学”的积极性,并使教与学之间积极配合,协调一致,教学活动才能顺利进行。当然,在教学过程中虽然教与学都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两者所处的地位还是不同的,在教与学所组成的矛盾中, 教师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教师肩负着社会的委托,按照社会的要求培养和教育人,教师的教学内容的已知者和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教学任务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运用和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等,都是由教师决定的。在研究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师与生的辩证关系时,首先应该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的作用,同时也应明确指出,学生在教学认知活动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是由教师决定的,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是教师主导作用的一个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