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学会做人(learning to be)是建立在前三种学习基础之上的一种基本进程,是教育和学习的根本目标。
“学会做人”是 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报告
《Learning to Be:The World of Education Today and Tomorrow》(中译本《学会生存》)的主题思想。它的立论基础就是对教育目标的阐述:“发展的目标是人的完整实现(the complete fulfilment of man)”,是人作为个体、家庭成员、社区成员、国家公民、生产者、发明者、创造性的梦想者等具有丰富内涵的个性的完整实现。该报告的立论基础还建立在对工业社会片面追求物质文明而导致“非人化”的批评之上,它认为,技术发展、贫富差别、失业犯罪正导向消费主义、享乐至上、个人主义等“人的异化”现象,因此,它强调通过教育的改造和社会的合作,使儿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非异化的人”,成为在认知、情感、伦理、审美、身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人,完整的而非畸形、片面发展的人。因此,“to be”的原意,在这里不应是“生存”、“存在”,而应是“to be human”,“to be a complete man”, 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成为完整的人”。
“国际 21 世纪教育委员会”的报告重申了“Learning to Be”报告的主题思想,强调了“教育必须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它又发展了 1972 年报告的思想:
- 把着眼点从教育转向学习,从外部的“教”转向内在的“学”,强调教育的使命就是使人学会学习,借以充分发掘每个人的所有潜力和才能,因为学习就是人类的内在财富。
(2)21 世纪更需要多样性的个性,而这种多样性正是社会创造力和革新活力的保证。教育是非常个体化的过程,同时它又是构建社会互动关系的过程。因此,学校要给儿童和青少年各种可能的发现机会和实验机会,以及发展想像力和创造力的机会,防止教学的功利倾向。
学会做人在这里超越了单纯的道德、伦理意义上的“做人”,而包括了适合个人和社会需要的情感、精神、交际、亲和、合作、审美、体能、想像、创造、独立判断、批评精神等方面相对全面而充分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 学会做人与我国教育方针强调的“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相吻合,正是我们追求的教育目标和终身学习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