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在的财富》指出:“每个人均应首先获得一整套的知识, 然后学会正确地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以评判的精神来对待大量流通的信息。”“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需要教育为培育个人的判断力和责任感做出贡献。”

有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假日在街上碰到一个陌生的男人。那人问她:“你是不是拍过电影?我看你挺熟的。”女孩回答:“没有啊。”“噢,我可能把另外一个女孩当成你了,你们俩长得真像。”“是吗?那个女孩是谁呀?”⋯⋯于是两人聊起来。那个男人自称是个专业摄影师,拍过许多精彩的人像照片,并说“如果你有空,我可以给你拍几张。你挺上相的。”女孩同意跟他上颐和园玩玩,并让他拍照。女孩花了一天的时间,在公园让人家给她拍了几卷照片,不同的姿势、服装、表情。对方一口保证相片会寄给她。女孩把自己的通讯地址、电话都告诉对方。之后,她就盼望这位“挺有见识的好心的叔叔”的照片,可是从此石沉大海,这时才想起不知道对方的任何联系方法。

青少年喜欢别人夸自己,喜欢以貌取人,容易被所谓的“有见识”迷惑, 特别是天真纯朴的青少年,总以为别人也像自己一样纯真诚恳,所以很少能识破骗子假象的“真诚”。当他们明白受骗了,往往已经晚了。

社会上有某些骗子能够得手,都是利用了对方的弱点,如缺少察觉、判断能力;想走捷径的投机心态;占便宜的心理等。有个冒充民警的大骗子到处骗钱骗色,屡屡得手,骗得款额 40 多万元,10 多个女青年成为受害人。因为他“给人的印象非常不错,一举一动都给人一种忠厚沉稳的感觉”。

另有一个外貌很像电影里的小偷的人,却是齐齐哈尔市的一个真民警,

全国有名的抓小偷的能手李永江。就是这位貌不惊人的“铁警”,没有一点“神探”的堂堂仪表,14 年抓获扒手 3000 人,挽回经济损失 100 多万元, 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十大侦探” 等光荣称号。在一个不起眼的相貌加一个干瘦的身子骨里,竟孕育着惊人的智慧、技法和胆量。

看来,影视教我们认识人的方法不可全信,因为好人不一定有“好人” 的长相,有“好人”长相的不一定是好人。其实,一个人的人品与心性的好坏,一定会从他的欲望所求中有所表现,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分析,是能够有所判断的。

影视中的暴力行为增多,特别是有些国外进口的电影、光盘等以暴力活动为刺激点,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较大。有的学生模仿电影里的“义气好汉”, 以能够结帮拉伙、恃强凌弱为荣。有的学生想出名,想当英雄,又找不到好的途径,于是影视中的“大侠大盗”便成了他们的偶像。有的被抢劫的青少年感觉自己丢了面子、没有能耐,受了欺负也不敢声张。有的孩子怕报了案遭到更大的报复,只好吃哑巴亏。

近年来,中学生抢劫中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最令人忧虑的还不是这个事实,而是被抢劫的学生多数都不了了之、自认倒霉,甚至庆幸自己没有挨打或损失太多的钱。正义得不到伸张,罪恶得不到严惩。

据《光明日报》的报道:某中学的几名学生在校外结伴打篮球时,被几个年龄比他们稍大的青年洗劫一空。然而,令人感到惊诧的是,不但这几个中学生被劫后若无其事地继续打篮球,就连后来赶到的小伙伴听说此事后, 也没有一个人建议他们去报案,而是表示了“同情”:请遭抢劫的同学吃饭“压惊”。

北京一所中学有个安分守己的男生在上学的路上经常遇到几个比他大的中学生跟他要钱,少则五六块,多则十几块,如果不给就遭拳打脚踢。男生想找几个伙伴和他们拼,又怕以后一个人时遭到更大的报复,而自己积蓄的钱也被劫光了。他不敢告诉父母,也不知如何是好。

青少年阶段是判断是非的薄弱年龄,很容易被引入歧途。而我们的家长或老师又喜欢剥夺孩子自主的意识,对孩子的管制和包揽使他们没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所以许多中学生都存在一种逆反心理和越轨倾向。这就无形中助长了青少年的偏执,非要去做一些被禁止的事情。

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重视,截至 1997 年 9

月,全国建立少年法庭 2504 个,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的未成年人;

北京民众捐款 5000 余万元,建希望小学 130 余所,救助失学儿童 3 万余人; 一些相关的机构和社会团体在咨询服务、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指导、财物支持等方面,也让青少年远离犯罪,远离毒品,远离游戏机和成年人营业性歌厅,远离受伤害,远离困境,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为了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从 1989 年北京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立到 199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起,未成年人的权益就受到了法律和社会团体的保护和监控,有了许多保护的具体措施。如北京的青少年一旦遇到麻烦或受到侵害,可以拨打市、区、166 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求助,还有一个新近开通的 24 小时未成年人救助热线电话。12 岁—18 岁的学生还可以参加“自护营”的训练,由专家志愿者授课,学习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及求救技能;理性思

维、思维灵敏度及抗挫折训练;受伤害后的保护措施;青春期少女生理及心理防护等。

尽管社会各界做出了许多努力,但在主流教育渠道的学校教育中,对学生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仍很缺乏。学生中了解法律的人不多,能够举起法律盾牌的人更少。学生对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一般不很清楚,不懂维护自己的尊严、人格和权利;独立判断能力不强,如不会分辨好人坏人; 对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分不清,比如认为打架和抢劫是一回事;遇到急需救助的情况,不懂怎样保护自己,等等。

美国“新奥尔良号”火车翻车出轨时,有一节车厢里有许多滑雪回来的美国中学生。车厢在巨响中翻转起来,随后一片黑暗。几个十四五岁的男生迅速地点起打火机,然后打开了位于车厢顶部的紧急逃生窗。他们先爬了出去,然后把车厢里的女生一个一个地往外拉。有个女生在摸找自己的眼镜, 男生催促着:“赶紧出来,车厢会起火的!”事后,这些学生说,他们之所以能在危险时刻,表现得相当镇静,进行自救并救出他人,还得感谢学校里平时开设的危险自救课程。

国外的教育经验可以成为有益的参考,我们需要建立更完善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概念。

当今,青少年面临许多矛盾,如:他们独立、开放的群体特性与成人死板管教之间的矛盾;他们面向未来的成长需求和陈旧教育观念的矛盾;他们面临的沉重压力与家长、社会过分呵护间的矛盾。在各种矛盾的夹缝中,青少年经常不知道怎样把握自己。

北师大教育系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作的《中小学生学习与发展调查统计结果报告》,有个问卷抽样调查的题目:遇到问题你是否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做肯定回答的小学生占 30.5%;初中生占 23.4%;高中生占 14.7%。一个令人思考的问题:为什么年龄越小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越高,年龄越大,对自己的估计越保守?也许年龄大考虑问题更全面,考虑的困难更充分,是一种成熟的表现。但是,其另一面,是否也说明年龄越大,受到的压力越大,或者他们遇到的麻烦越多,可他们能主动应付的能力却不强,因而使他们的自信心降低了呢?这是否对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