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招聘制
山西省万荣县高村初中 贾安俊
《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招聘制。”这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来说,实行教职工招聘制具有以下几方面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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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由于教师在受聘时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受聘后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任务,否则就不再续聘或被解聘,这就促使教师要不断地学习钻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大力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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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实行教师聘任制,对所有受聘教师在受聘期间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量等定期进行考核评定,以作为聘任期满是否续聘的依据,并将个人利益与其挂钩,促使教职工努力做好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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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了以往传统的教师终身制和部门所有制,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实行教职工聘任制,聘用和受聘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条件,经过考核,对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或不适宜从事某一岗位的教师,学校有权解除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对教职工来说,本人有受聘、拒聘、选聘、辞聘等权力, 这样有利于才尽其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