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屿——雅美人的家园

雅美族居住在台湾本岛东南方太平洋上的兰屿岛,目前人口约 2500 多人,是台湾诸土著民族中人数量少的一族。人们把雅美族也算入“高山族” 中,是很大的误会,因为兰屿是远离台湾本岛的小岛,而岛上最高的小山也只不过海拔二三百米罢了。从雅美族的语言可确证他们属于台湾的“外来民族”,是从菲律宾群岛的巴丹岛迁移来的,因而他们的文化也带有浓厚的“异国情调”,跟菲律宾群岛某些土著民族颇为相近。

去兰屿旅游的人首先感到惊奇的是雅美人的“服装”。其实,他们并没有什么“服装”,绝大部分的雅美人几乎是裸体的。兰屿的气候非常好,“长夏无冬”,所以雅美人认为并没有穿衣服的必要。但由于外界文明的冲击, 雅美人在服装方面已有了一些进步。男人通常在胯间扎上一条“丁字带”, 狭窄得仅能遮羞而已(雅美人其实并无“裸体可羞”的观念,他们认为不穿衣服是很自然很正常的),女人则在腰部扎条短围裙,仅仅盖到膝部以上约五寸的地方,胸前斜系条方巾。具有特色的是男人大多数喜欢戴一个用竹蔑绕成的或用藤编成的、涂上银色的“头盔”,这种“头盔”很大,把整个人头全罩住。戴头盔是为了免遭强烈阳光的曝晒。“盔”上相当于眼睛处挖有两个小洞,所以罩着盔仍可走路看东西。 70 年代以后,兰屿警察局以“妨碍观瞻”为由通令全雅美族人要穿衣服,并每人发给一套衣服,但结果是妇女们较多穿上了衣服,而男人却仍喜欢他们的“丁字带”。有些男人把衣服随身带着不穿,远远见到警察才急忙穿上裤子。年青一代的雅美人,有些到台湾本岛去工作、读书,回来也就养成了穿衣习惯。现在在兰屿偶尔也可见穿汉装或西装的年青雅美族人,驾着摩托车飞快地在岛上奔来奔去,十分神气。

其实雅美人并不是一年到头都喜欢裸体,他们也有“民族服装”,叫“礼服”,是逢大喜庆才穿的。女人的上衣缀着各种小珠、玛瑞、金属片,腰部有围裙,也缀饰得闪闪发光。男人则穿类似“唐装”的衣服,在喜庆中,妇女们跳一种“头发舞”:多人列成一队,边唱边舞,深弯腰低头,忽然一齐同时用力挺身并把头后甩,那低垂的长发便齐齐甩到身后去,煞是好看。不过这种舞蹈已渐有失传之虞了。

雅美族人世居海岛,他们的生计主要依靠捕鱼,渔业发达。有趣的是他

们把鱼分为男人食用、女人食用和老人食用等种类,这种有关渔业的文化令台湾岛沿岸的渔人自叹不如。雅美人捕鱼非常勤快,气候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仍会出海,其勇敢令人钦佩。但他们不善于贮存渔获,通常只有捕到大量飞鱼而食用不完时才把飞鱼晒制成鱼干,以便刮台风期间食用,其他吃不完的鱼就丢弃不要。即使在风雨天,煮一大锅飞鱼干,吃不完也倒掉。

兰屿具有发展农业的良好条件,台湾当局曾试图传授给雅美人种水稻的技术。但雅美人认为种水稻既麻烦,收获又少,所以他们的农业仍以种植旱田番薯与“水芋头”为主。他们的粮食除了大量的鱼之外便是薯与芋。种田是妇女们的主要职责。她们收取芋是按每日所需逐日进行的,通常一块芋田只需取其一角即足。妇女们把长成的水芋拔出,取其上半而把下半植回田中, 半月后这棵水芋又可收获了,一块芋田逐角收取水芋,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雅美族人根本不愿意种水稻。这种农业生产方式令台湾岛上许多地区的人都羡慕不已。

雅美人的住房非常简陋。他们在山坡掩风处找个地方,平整地面,堆砌上一些石块,在台上铺上木板,再搭上低矮的茅草棚,就是居室了,这种低矮的茅舍通常只有两边有“墙”(也是用茅编的),另两边则是主的。近年他们学会了修建石厝。砌三面墙,正面则仍无墙,在雅美族人的思想中根本不存在“盗窃”这样的概念。“鱼于”大概是他们可拥有的最主要的“财物” 了,任何男人肯劳动就会有足够的鱼及鱼干供食用,家家户户都能自给自足, 又何须去取别家之物呢?

一些年轻的雅美人到台湾去工作,回到兰屿便带来了现代物质文明的产物,如降托车、手表、收音机等等,也带来一些祸害,如“洋香烟”。嗜烟之风不知起于何时,弄得好多雅美人烟瘾很大。既然本屿不出产这种东西, 他们就向外地来的游人伸手要,而且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既然你有,而我又需要,你就得分一些给我。”雅美人这种观念,很有古人淳朴之风。

最为世人称道的是稚美人的雕船本领。雅美人造的船一般只有 3 至 7 米大小。船头和船尾都高高上翘,在尖端处雕刻一个小木人(现在通常不再雕了)。船形十分好看,又加上一些图案雕刻,如菱形、圆形、锯齿形等,亦有雕太阳、花草、蛇等等的,还涂上颜色,最主要为白、红、黑三色。年青人从台湾岛学会油漆技术,于是他们的舟船就更加美观,除三色外,又增了黄、蓝、绿等色。据说雅美人表现在雕船上的艺术天才在“环太平洋文化圈” 中是非常突出的。除了船雕,雅美人还烧制手工捏塑的粘土陶器、陶人像。兰屿陶偶中的武士像、抱小孩的妇人等艺术品获得现代艺术家很高的评价。

婚礼是雅美人的重要庆典活动之一。族中盛行自幼订婚的风俗,成年后, 由媒人代表男家向女家提出结婚请求,女方同意后,男方送给女方各种装饰品、玛瑙珠、食品,设定时间即行婚礼。婚礼上要演出一场男方攻抢、女方自卫的抢亲仪式,这当然是远古之遗风。另有一种可谓称雅美族独有的“自由恋爱”形式,叫做“试婚”。具体的做法是,男子到他所爱的女子家中义务劳役,尽量展示其才能;晚上与女子同睡,但必须背靠背而不得有任何不规矩动作,以此考验双方的品德与耐性。如此经若干日或若干月,女方同意了,才正式结婚。雅美族是父系社会,但夫妇双方若意见不一,性格不合, 一方提出离婚即可。据统计资料显示:雅美族的离婚案件多数是女方先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