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地理应开设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

1、地理必修课必须稳定。所学内容应该是高中学生毕业后,升学的不论学理、学文,就业的不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具备的、能符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地理知识,我们认为现行《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高中地理的指导思想、知识体系和结构基本上是可取的,已为大多数教师所接受,并创造了不少宝贵教学经验,应在稳定这一成果的基础上加以调整、改进。从全国来讲,没有必要为改革而另起炉灶,这跟 1982 年重新建设时不同。至于个别地区、个别学校搞改革实验,可以创新大改,成功后再推广。必修课以设在高一为宜,这样可为以后学习选修课奠定一定基础。教学时间以学习一学年,每周 3 课时较为合理。目前教学改革的总趋势是减少必修课的课时。为什么高中地理要求比现行教学计划增加 1 课时,原因是高中地理的教学内容,包括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经济地理、人文地理最基本的知识,并需联系乡土实际来教学,它们是现代社会中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应该具有的知识,加上实践活动,目前每周 2 课时太少。40 年来,我国高中地理的课时减少太多,只有 50 年代初期的 1/3,50 年代中期的 1/2,可是有些学科的课时则增加很多,比例失调。我们认为,各学科课时的安排,应该根据培养目标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合理调整。即使高中地理必修课调整为一学年每周 3 课时,也比苏联和欧洲许多国家以及我国台湾省高中地理必修课的课时少。

2、选修课还可再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志文科的学生必选的“人文地理”,教学内容应包括人文地理概论(含经济地理)和区域地理(将世界分为若干单元,含中国在内,以中国为主),学习时间为一学年,每周 3 课时,设在高二。有志理科的学生必选的“地球科学”,学习内容以天文、气象、地质、海洋、环境科学的基础理论和自然灾害的实际, 以及观察实验为主,在高一地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步。学习时间,也为一学年,每周 3 课时,设在高中三年级。

另一类选修课,可由各地区和学校根据需要和条件,自定选修科目, 如可开设天文学、地质学、人口学、环境保护、测量绘图等。

**(二)高考的科目要与高中地理课程对应。**普通高中不是公民教 育,也不是职业技术教育。尽管普通高中近期的毕业生,只有 1/3 左右能升入大专院校,但是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乃是普通高中的任务之一。高中必修的地理课的教学内容,可作为毕业或会考的科目。文科必选的人文地理应作为地理系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专业和文科有关院校科系的高考科目;地球科学应作为地理系自然地理专业和有关院校科系的高考科目。

**(三)教材建设。**今后教学大纲统一,教材有多种。不同教材可以有不同的风格和特色,由教师选择使用。广义的教材,不仅指教科书, 还应包括教师用书、地图册、挂图、图片、幻灯片、模型及其他教具等, 要有步骤地成套建设。

**(四)师资培训。**教改成败的关键,在于有无能适应改革需要的师 资队伍。1982 年高中地理刚恢复,在试用新教材时,由于时间紧迫,来

不及事先培训教师,因此在教学中对自然地理部分感到困难较大。这几年经过多方面培训,教师大多数已能适应。今后,高中如开设新的选修课,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科所、教研室的地理科系和部门要大力做好这方面的培训工作,否则,设了课没有教师能教,还是要落空的。

(本文原载于《课程·教材·教法》1989 年第 11 期,合作者吴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