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 民国初年 1912 年~1921 年中学地理课程
年级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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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目 |
地理概论本国地理 |
本国地理外国地理 |
外国地理 |
自然地理概论人文地理概论 |
每周课时 |
2 |
2 |
2 | 2 |
民国初年的地理课程设置,小学阶段精简了初小地理课程,减少了重复。中学地理课程的安排,侧重地理通论和本国地理,也较合理。1914 年,教育部成立了教科书编纂处,拟订教科书编纂纲要。这一时期商务、中华出版的教科书,都有教育部审定字样。教材中不属于地理知识的内容,如官制、财政、教育等删除了不少。但限于当时地理科学水平和认识,教材仍以记述地理事物为主。自然地理着重介绍自然现象,对概念和成因的论述,今日看来有不少错误。例如,1919 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杨文洵所编《新制地理概论教本》,解释“季候风”为“一年之间,时向赤道,时向南北两极,更迭而吹,故以为名,其部分常在南北纬 30~60 度之内”。教科书对人地关系的论述不多。由于教材多从西方地理课本转译而来,因而存在有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种族优劣论的错误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