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 民国初年 1912 年~1921 年中学地理课程

年级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地理科目

地理概论本国地理

本国地理外国地理

外国地理

自然地理概论人文地理概论

每周课时

2

2

2 2

民国初年的地理课程设置,小学阶段精简了初小地理课程,减少了重复。中学地理课程的安排,侧重地理通论和本国地理,也较合理。1914 年,教育部成立了教科书编纂处,拟订教科书编纂纲要。这一时期商务、中华出版的教科书,都有教育部审定字样。教材中不属于地理知识的内容,如官制、财政、教育等删除了不少。但限于当时地理科学水平和认识,教材仍以记述地理事物为主。自然地理着重介绍自然现象,对概念和成因的论述,今日看来有不少错误。例如,1919 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杨文洵所编《新制地理概论教本》,解释“季候风”为“一年之间,时向赤道,时向南北两极,更迭而吹,故以为名,其部分常在南北纬 30~60 度之内”。教科书对人地关系的论述不多。由于教材多从西方地理课本转译而来,因而存在有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种族优劣论的错误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