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味全股份——五味俱全的食品王国

1985 年初,味全新 AG-U 婴儿奶粉的钙磷比例不符合台湾标准,震惊了岛内广大消费群众。事发之后,味全公司基于企业责任及道德,决定全面回收 1984 年 11 月份以前所生产的新 AG-U 婴儿奶粉,对于因食用新 AG-U 而发生钙症候之婴儿,味全并愿意负担一切的医疗费用及慰抚金。

这宗由于美国比翠斯食品公司所供应的一批原料的含磷量超过原订标准,味全公司因对比翠斯的技术水准过于信赖,以致对原料中的微量添加物未予更精确的检定,终因质管疏忽导致这次婴儿奶粉事件。但味全这种勇于认错,并以诚挚的态度及具体的行动来面对此一事件,的确不失“食品王国” 的大企业风范。事实上,在全公司的创业过程中,曾经历了多次困难的处境, 但终能化险为夷,实是因为味全所固持的经营理念及董事长黄烈火的毅力所致。

味全公司的创办人黄烈火,原来经营和泰贸易公司,以进出口贸易为主, 嗣后,台湾光复,政经民生渐趋稳定,因而计划从事生产事业,以能对社会有较多的贡献。当初他想,本省处于亚热带,农村人口居多数,这应该是发展农牧食品最优良的环境。在日据时代,台湾是一个很好的味精销售市场, 每年进口数量不少,于是决定以制造味精为起点再慢慢扩展。于是在 1953

年,在二重埔的一块不到 100 坪的基地,成立了“和泰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雇用了 15 名员工,专以制造味精为主,踏出了迈向“食品王国”的第一步。

现在,味全公司拥有 5 座工厂、2 座牧场、6 家分公司、75 家营业所、12O 家经销处,交易客户多达 8 万余户,经营事业包括了调味品、罐头、干品、奶粉、果汁饮料、点心、烘焙;1983 年以 68 亿的营业额高居台湾 5oo 大民营企业的第 15 名,其所生产的酱油、味精、鲜奶、酱菜均执岛内该产品

之牛耳,与国人的生活可谓息息相关。虽说食品市场是以内销为导向,但 1983

年味全亦有 4.2 亿元的外销实绩,外销产品以味精、麸酸、罐头、酱油为主, 市场遍及日本、欧洲、澳洲、南美等国,国外分支机构包括美国味全公司、香港味全公司、日本办事处。

近年来又增加烘焙事业及引进 UCC 即溶咖啡和发展 UCC 罐装咖啡,味全的纯青连锁加盟店也出现在全省各个角落,并积极进行自动贩卖机的进口。其营运范围不仅遍及海内外,并已直接接触到岛内的消费者了。

味全公司的发展, 4O 余年来历经环境的变化而遭到许多艰难险阻,但始终能屹立不摇,并不断地开发研究,而终有今日的规模。而味全如何由味精起家,继而多元化经营,建立起食品王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