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教育必须是一种全民教育,而基础教育首当其冲

这里我们所说的环境是指人类的生存环境,而环境质量的优劣,和每一个人的生产活动、生活活动息息相关,没有全民的关心、参与决策和身体力行,困扰我们的环境问题就难以解决。正因为如此,应该对每一公民进行环境教育,无论是领导者、决策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以他们可接受的方式, 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遵守有关保护环境的法规、法律,养成爱护环境, 优化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参与影响环境状况的重大措施的讨论和决策。青少年是未来的公民,人类未来的环境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由他们目前所受教育情况来决定。可以说,他们比他们的祖辈、父辈优越之处,就是还来得及接受系统的、早期的环境教育。美国对环境的关注,在 60 年代末就已在

许多方面表现出来了,自 70 年代以来在学校里进行环境教育的教学内容,特别受到欢迎。美国教育部初等和中等教育的负责人在介绍美国《环境教育法》的制定时曾说:“人类改造地表的力量,近 30 年来已发展到需要高度警惕的程度。人类不断增长的各种要求,已使自然界不能依靠其自身力量来恢复平衡。为保护环境免遭破坏,要求给青少年开设环境科学课程。美国国会根据民众的呼声,先后制定了若干法律,其中主要的法律之一,就是《环境教育法》(1970)”。环境教育在美国采用多种形式:有些学校把它列入正规课程;有些学校把它安排在课外活动中进行;还有不少学校把它放在夏令营、学生俱乐部、童子军等校外活动中进行。

在我国,保护环境问题已经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各级环境管理的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环境问题的法律,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已经作了广泛的宣传,学校内的环境教育已经受到重视,在教材编写上、课程设置上已经迈出了步子,在青少年的各类科技活动中,环境教育已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内容。这些都是可喜的现象。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人均土地和资源都很贫乏。在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教育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如不及早加强环境教育,尤其是不把环境教育列为基础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将是一个严重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