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建设环境,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

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见《斯大林文集》,第 628 页)。这就说明,我们发展生产,不仅要实现物质需要的目标,还要实现文化需要的目标。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富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要求有充实的文化和精神生活,要求有安全、卫生、方便、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环境,热爱环境,改善环境,建设环境,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之一。缺乏或者没有环境意识,就不可能揭示和实现人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根本实现不了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扩展和拓宽了人类道德意识的视野。作为人类公德的环境道德,已经成为人类的一种强大的精神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