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自然保护

本书第一部分已经指出,所谓环境,总是相对于某项中心事物而言。当中心事物是人,“环境”就是人类生存的环境,即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体。这里阐述的自然保护,指的就是保护自然环境, 其中心任务是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天然资源。

自然保护的对象比较广泛。有人具体提出以下 12 个方面:①确保可更新的自然资源的连续存在;②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保护国家资源不受危害;③保护水源的涵养;④保护野外休养和娱乐的场所;⑤维持环境净化能力;⑥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⑦确保物种的多样性和基因库的发展;⑧保存学术研究的对象;⑨保护宗教崇拜的对象;⑩保护乡土景观;(11)保护弱者;(12) 保护稀有动物和植物。以下只就其中的几个方面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