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走向近代社会的道路

经过明治维新,日本进入了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在亚洲,日本是唯一没有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并经由本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而跨入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家。当它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时,西方列强已进行了第一次工业革命,正在开始第二次工业革命并向垄断阶段过渡。同西方列强相比,日本的经济发

展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都是十分落后的。到 1913 年,日本的生铁产量和钢

产量分别只有 24.3 万吨和 25.5 万吨,而同年英国的生铁产量是 1046 万吨,

钢是 778 万吨。同美国、德国相比、差距就更悬殊了。从劳动力构成的情况

来看,在 19 世纪的最末几年,家庭工业的劳动者在数量上还相当于工厂工人

的 3 倍。此外,日本也进入了国际经济领域,但是它对世界贸易格局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19 世纪 90 年代末,它的对外贸易额只相当于英国的 6%。

但是,从日本自身的发展来看,其演进则是巨大而迅猛的。明治政府的殖产兴业政策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工业革命在轻工业特别是棉纺织工业上进展最快,90 年代前期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1884—1891 年棉纱产量增长 10 倍。重工业的发展则比较典型地体现了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国家的力量并借助于某些封建传统进行经营管理。这是同西方国家不同的。西方各国政府对经济事务的干预,更主要地是创造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到垄断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有进一步的干预。国家垄断则是 20 世纪才出现的。日本则不然。明治政府从德川幕府以及某些大藩那里接收了不少新的西方式企业。政府贯彻富国强兵的口号,对直接管理军火工业、交通通讯业等等,是很重视的。同时,从加快发展、抵制外国货的竞争、弥补私人资本之不足和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等等方面考虑,由国家兴办企业也是符合当时的需要的。1868—1880 年,政府对工业的投资额平均超过财政收入的 5.5%。1880 年国营企业已包括 3 家造船厂、5 家兵工厂和 10 处矿山以及 52 家其他工厂。这种国家直接投资办厂的政策,无疑加速了日本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速度。

然而,在这一政策取得明显实效之后,情况有了变化。国家兴办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困难的,对于倒幕之后新建的、几乎没有什么财政储备的政府来说,问题尤其显得突出。如果依靠向国外贷款,将使日本经济受制于人,是不可行的。于是就采取了通货膨胀政策,大量印制纸币。这只能奏效于一时, 很快就暴露了矛盾。不仅物价上涨,群众不满,而且也使政府岁入的主要来源——地税贬值。因此,1881 年松方正义就任大藏卿以后,便开始整顿财政, 并决定出售国营企业,政府只保留军事工业。1884 年起开始的企业出售,价格是很低廉的,而且主要是出售给那些同政府关系密切、幕末时期便已是特权商人的大富豪。这就使一批财阀发展起来,操纵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而且同政府有紧密的关系。后来日本的垄断组织便是以财阀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些财阀多半同时是大地主,又享有特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例如三井、三菱等财阀,其公司的股票只卖给与其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人。在决策上,家族会议的权力大于董事会。对公司也实行宗法式的管理方式。

1894—1895 年的中日战争(甲午战争)使日本的经济发展大为加速了。

从中国掠夺的 2 亿两白银(通过《马关条约》),给日本的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从那以后,日本工业革命进入了完成阶段,垄断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最突出的是以军事工业为中心的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其中,1897 年建立的八幡制铁所是最大的冶金企业。它以中国大冶铁矿石为主要原料,到 1901 年其生铁和钢的产量已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 53%和 82%。1904 年,铁路线长度由战前的 3402 公里增至 7539 公里。战后还出现了创办企业热。1894—

1904 年企业数由 2900 家猛增到 7000 余家。20 世纪初日本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煤、铁、钢、电气等行业以及纺织、造纸等轻工业,都被垄断组织控

制,占据了总产量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财阀即垄断寡头已操纵了国民经济的命脉。三菱、三井、安田、住友等是当时日本最大的财阀。

由于日本经济发达的程度还远远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大国,尤其是还带有较明显的封建色彩,因而它在政治上还不可能迅速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点就体现得十分明显。

在明治维新时期,经过王政复古、戊辰战争、奉还版籍、废藩置县,以及多次的官制改革,建立了以讨幕派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明治政府。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便是由这个政府推行的。它是取代幕府封建专制政权的新型国家机器。但是,明治维新毕竟是由同资产阶级结成联盟的下级武士领导的,而且是打着明治天皇的旗号进行的,这就大大不同于以专制王权为斗争对象的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它既没有举起自由、平等、人权等旗帜,也没有建立起民主的精神。相反,封建的残余却保留下很多。新政府实际上是藩阀执政的机关,许多参仪以及各省的卿、大辅等,基本上来自萨摩、长州、土佐、肥前诸藩。它进行的改革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从中获益最大的, 主要是受到政府保护的大商业资本家(政商)、资产阶级化的华族和寄生地主等。因此,在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方面,不仅处在底层的广大人民群众十分不满,而且富农、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与自由职业者也有不满情绪。此外,那些失去昔日特权的封建反动势力更是对新政权充满仇恨。于是,反动士族在煽起叛乱,而中小资产阶级、农民和知识分子则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改善处境,掀起了一场要宪政、要人权、要自由主义的运动。这就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自由民权运动。与运动相伴随的,还有农民暴动。

还在明治维新之前,西方启蒙思想已开始传入日本。传播西方启蒙思想的先驱者福泽瑜吉,还在 1866 年就出版了他的《西洋事情》初篇。从 1872 年起,他的《劝学篇》又陆续问世。他以天赋人权的理论为出发点,强调“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明治政府“求知识于世界”的开放政策, 为西方自由思想的大量传入提供了方便之门。自由民权运动就是在这样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开展起来的。1874 年 1 月,已经下野了的板垣退助以及后藤象二郎等人组织了以实现天赋人权为宗旨的“爱国公党”。这是自由民权运动开始的标志。爱国公党宣传说,天对万民都赋予了永恒的“通义权理”。人是生而平等的。人民不是政府的奴隶,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的。板垣、后藤等人还向政府提出了《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建议书斥责藩阀政权是“有司专制”,主张设立民选议院,给人民以选举权和租税共议权(即由议院控制国家财政)。板垣等人所说的人民选举权并不是西方的普选权。而只是给“士族豪农豪商”以选举权和参政权。尽管如此,这个建议书仍然是要求实行立宪君主制的宣言,虽被政府拒绝,但却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禁止结社和没有言论自由的日本,首次出现政党,又将建议书在报纸上发表,产生震动是必然的。舆论于是立即活跃起来。各种见解的论战披诸报端,民选议院论逐渐深入人心。

1874 年 4 月,板垣退助和片冈健吉等又在故乡高知创立了“立志社”, 也以宣传天赋人权和建立“民会”(即议会)为宗旨。此后,各种民间团体纷纷建立起来。1875 年 2 月,以立志社为中心,各团体代表在大阪集会,建立了全国性的民权组织“爱国社”。爱国社主张尊重人权,使人们“各申张其自主之权利”,同时“增进天皇陛下之尊荣福祉,使我帝国和欧美各国对峙屹立”。这里,他们将民权论和国权论结合了起来。

1875—1876 年,农民暴动兴起,反对高地税,要求减租,甚至在若干地区进攻地方政府、法院和监狱,释放犯人。农民暴动促进了自由民权运动的发展。1877 年立志社代表片冈健吉向天皇进呈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书,历数专制政治的弊端,要求确立“立宪政体”。这个建议书明确提出了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等三项对内对外政策上的基本主张,被称为自由民权运动的三大纲领。建议书遭拒绝后,在社会上公开印行,对运动起了推动作用。1879 年 11 月爱国社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向全国各地发出了要求开放国会的《告四方众人书》。随后,运动发展为全国性的请愿斗争。1880 年 3 月爱国社更名为“国会期成同盟”,奋斗目标更明确了。它在 4 月递交政府的请愿书中,具体地提出了天赋人权、政治自由、减轻地税、经济自由、修改不平等条约、开设国会等要求。11 月,国会期成同盟在东京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此后要以实力来争取实现斗争的目标,不再依靠请愿的方式。同时,还有人提出了成立政党的主张。12 月,河野广中、植木枝盛等组成了自由党筹备会。

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下,明治政府不得不作出了一定让步。1881 年 10 月,它一方面进行改组,将主张早日实行宪政的大隈重信等一派人赶出政府, 一方面又以天皇名义颁布诏书,许诺以 1890 年为期,开设国会,公布宪法。

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党筹备会与国会期成同盟合并,于 10 月底正式成立了自由党,为迎接诏书许诺的国会而进行准备活动。板垣退助当选为自由党总裁。这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自由党是自由民权运动中较为急进的一派人的组织,代表了中小地主、富农、一般工商业者和急进知识分子的意愿。它的盟约即纲领强调民权、自由和立宪政体,没有提到皇权与国权。1882 年 3 月,运动中较温和的一翼建立了以大隈重信为总裁的立宪改进党(简称改进党),吸收了大资产阶级、城市工商业者和部分知识分子。它反对急进主张,强调主权存在于君主与人民合为一体(即国会)之中,宣布要谋求“皇室的尊荣和国民的幸福”。

与改进党成立的同时,由政府参议伊藤博文等授意,成立了保守主义的立宪帝政党。这个由士族、僧侣、官员中的保守派组成的党提倡主权在君, “由圣天予独自总揽”,实行“圣天子亲裁”的宪法,限制选举权,国会实行两院制(“设两局”)。

尽管自由、改进、帝政 3 个政党存在分歧,并且在报刊上各自宣传自己的主张,互相论战,但是这毕竟是日本历史上形成政党政治的开端,是开始进入近代社会的重要表现之一。

明治政府认为主要危险来自自由党,因而采取威逼利诱、挑动自由、改进两党互相攻击等种种手段,分化和削弱该党。到 1883 年夏,自由党领导者板垣等人开始走上了与政府妥协的道路。1884 年 9 月部分自由党急进成员在茨城县发动武装暴动,遭到政府镇压。板垣等人惊慌失措,急于向政府妥协。10 月 29 日自由党作出了自行解散的决定。两个月后改进党也停止了活动。至此,自由民权运动实际上以失败而告终了。1884—1886 年一些急进分子和革命群众曾进行过数次暴力斗争,但都被镇压下去。

自由民权运动的失败表明,日本社会当时还不可能进入政治民主化的阶段,专制主义依然占有优势。还在 1879 年运动处于高潮之时,天皇侍讲、宫廷官僚元田永孚便发表《教学大旨》的文章,指责近年来只重视“知识才艺”, 追求“洋风”,但却“破坏品行”,忽视了“仁义忠孝”和“君臣父子之大

义”。因此,必须遵守“祖宗之训典”,奉行“仁义忠孝”,“道德之学以孔子为主”。这种封建传统在明治政府决定政策时起了很大作用。80 年代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关于教育的法令基本上都是根据这种原则制定的。从小学到大学,向学生灌输的都是国家主义和天皇至上的思想。同时,还用封建儒学和武士道精神管理军队,训练全体官兵要誓死效忠天皇与国家。1878 年陆军发布的《军人训诫》即将“忠义、勇敢、服从”规定为军人的“三德”。1881 年建立了宪兵制度。1882 年天皇发布的《军人敕谕》规定,天皇是全军的“大元帅”,军队“世世代代由天皇统率”。在这种精神支配之下,日本大力推行征兵制,扩充军备,走上军国主义道路。

当时,政治上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和在经济上进一步引进新技术是同时进行的。伊藤博文曾著文《教育议》驳斥元田永孚的《教学大旨》,强调“宜广习工艺技术百科之学”。事实上,日本工业的发展始终没有忽视吸收欧美的科学技术成果。军事上也仿效了德国的军团制。即使在政治上,也开始向立宪政体转变。宪法的颁布证明了这一点。

1889 年 2 月,以天皇“御赐”的形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以伊藤博文为首的一些人在秘密状态下制定的。此前,他们组成“宪法考察团”赴欧考察,决定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主要参考的蓝本。伊藤博文说,他经过考察确立起的“大道理”,就是“巩固皇室基础,使大权不至旁落”。因此,这部宪法既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政制度的原则,又保留了较浓厚的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突出了法的地位。它规定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乃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同时又规定,天皇的统治权要“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之”。就是说,必须依法而治。天皇享有立法权。但须在“帝国议会之协助、赞同下”行使。天皇可颁布“法律敕令及其有关国务之诏敕”, 但“须经国务大臣之副署”。天皇在帝国议会休会时“可发敕令代替法律”, 但其敕令要“在下次会议期间向帝国议会提出,如议会不同意,政府可于将来宣布其失效”。而且,天皇还“不得以命令变更法律”。所以,天皇虽然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队指挥大权于一身,但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这就同封建专制君主有了质的差别。

宪法规定立法机构为帝国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贵族院由皇族、华族和敕仕议员组成。众议院选举产生。据 1890 年颁布的选举法,年满 25

岁、年纳直接税 15 日元以上的男子享有选举权。照此规定,当时有选举权的人只占全国人口的 1.24%。由于天皇也享有一定立法权,帝国议会的立法权是不完全的。它对财政的监督权也受到限制。宪法规定了新课赋税、变更税率、政府收支和预算均须经议会“协助、赞同”,但如“未议定预算”或未通过,政府即可“施行前年度之预算”。

宪法关于内阁的条文极为简单,只规定全体国务大臣有“辅弼天皇”的职责即对天皇直接负责。除规定天皇敕令须经国务大臣副署之外,没有提及总理大臣的职责及内阁同议会的关系。这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出现西方式的责任内阁和政党内阁。

关于“臣民”(宪法不用“公民”提法),宪法规定了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的迁徙、信教、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还规定臣民均可担任各种公职。对臣民的拘捕必须依据法律。臣民的所有权不受侵犯。

显然,《大日本帝国宪法》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是日本初步建立起

立宪君主制的标志。因此,它是日本进入近代社会的重要体现,有重大进步意义。同时,它又是明治政府对自由民权运动实行的让步和妥协,还保留着明显的专制主义色彩。它体现的不是主权在民原则,而是规定主权在天皇, 臣民的权利也是天皇“御赐”的。它规定的政治体制同三权分立、普遍选举、政党政治、责任内阁等比较健全的代议民主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不同于封建专制制度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就是在这部宪法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它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又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军国主义的色彩。从日本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明治维新所走过的道路来看,这种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

宪法生效后,1890 年进行了首次大选。在众议院占有多数席位的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和大隈重信领导的各派,试图建立西方式的多数党内阁。而受命为总理大臣(首相)的山县有朋及其同僚们坚决反对这一主张。1891 年松方正义内阁上台后继续与议会发生冲突,并于 12 月解散众议院。此后,议

会与藩阀统治的内阁之间不断发生冲突。1892 年上台的伊藤内阁曾在 1893

年 12 月和 1894 年 6 月两次解散众议院。这些冲突反映了要求建立西方式的政党责任内阁制的民主倾向与藩阀统治的专制倾向之间的斗争。尽管民主倾向的要求多次受到挫折,但是它始终存在着,而且不时取得某种进展,虽然十分有限。1896 年,大隈的改进党联合革新党和同志会组成了进步党。此前, 伊藤与板垣的自由党已实现了联合。1898 年进步党同自由党合并,组成了统一的宪政党。6 月,在伊藤倡议下,天皇任命宪政党组阁,即隈板内阁,由大隈任首相,板垣任内务卿。这已带有政党内阁的色彩。但是,宪政党和隈板内阁很快就因内部分歧而争吵不休,导致瓦解。1900 年 9 月,伊藤组成了自己为首的政党——立宪政友会,成员多为过去的自由党党员。他要求所有成员放弃对政党内阁的追求。在以后的 10 年中,基本上由政友会掌握了内阁的权力。在伊藤之后领导政友会的是西园寺公望。

日本国内争取政治民主的斗争未能取得重大进展,这是资产阶级的软弱性造成的。日本的资产阶级还远没有强大到足以克服藩阀专制的程度,而且资产阶级的上层即财阀们同官方是密切结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日本很快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大权转入了军阀手中。

明治维新后,日本在对外政策方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废除开国后被迫同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特别是废除列强的治外法权和对日本关税的控制。经过 1878 年以来的多次外交谈判,终于在 1894 年同英国首先签订条

约,规定 5 年后废除治外法权。随后,其他各国也同日本签约。1899 年 8 月, 上述条约生效。至于关税自主权,则到 1911 年才得到解决。1894 年开始的中日战争(甲午战争)使日本在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次战争之前, 日本曾在 70 年代入侵过台湾、朝鲜,攫取了很多侵略特权,还在 1879 年吞并了中国的琉球,改为冲绳县。那时,日本便已将侵略朝鲜和中国为主要目标的“大陆政策”定为基本对外方针。中日战争是推行“大陆政策”的重大行动。在打败清朝军队后于 1895 年 4 月迫使清政府订立的《马关条约》,不

仅从中国索去 2 亿两白银的赔款,而且还割去了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后发生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日本才勉强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但又强索白银 3000 万两。

打败中国,攫得巨大侵略利益所造成的狂热心理,以及受到干涉归还辽东所带来的屈辱感,从不同方面助长了日本的民族沙文主义。它不再以争得

在国际上与列强的平等地位作为中心愿望,而是决意要大力向外扩张了。因此,以军国主义作为自身发展的主要手段,是 20 世纪前期日本的国策。1900 年八国联军侵华时,日本所派兵力占八国联军总数的 2/3。《辛丑条约》签订后,日本为同俄国争夺朝鲜和中国东北地区,于 1902 年同英国签订同盟条

约。随后就进行了 1904—1905 年的日俄战争,并打败了俄国。根据战后签订的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将中国东北南部和朝鲜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1910 年,它正式吞并了朝鲜。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对德宣战,趁机占领中国山东,并向中国北洋军阀政府提出了极具侵略性的“二十一条”。这时的日本,全国充满着军国主义的气氛,军部专横,内阁要么同军阀沆瀣一气, 要么对他们无能为力。虽然在 1912 年明治天皇死后开始的大正年间里,曾发生过护宪运动,反对军阀专横,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局势。日本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力量也很薄弱,还无力阻止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