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对蒲鲁东主义和工联主义

国际在领导和支持各国工人阶级进行反抗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斗争中,同时也对国际内部的一些错误倾向进行了斗争,以端正指导思想。在国际活动的前期(1864—1868 年),主要进行了反对蒲鲁东主义的斗争。1865 年蒲鲁东已死去,但当时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小资产者占多数的国家,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6 卷,第 214 页。

蒲鲁东主义仍然非常流行。法国工人运动的领导人多数都是蒲鲁东主义者, 而且还是国际工人协会的发起人,影响很大。蒲鲁东主义者按照他们“互助制”的信条,反对政治斗争,反对罢工,反对成立工会,甚至反对妇女参加生产。他们把这一系列错误观点带进了国际。1866 年 9 月举行的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在合作制、工会、罢工以及妇女劳动等问题上都发生了意见分歧与争论。大会多数代表批驳了蒲鲁东主义者的论点。会议《关于合作制》的决议指出,合作运动只是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手段之一,并不能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只有国家政权转到无产阶级手中,才能使工人阶级得到解放。在工会和罢工问题上,马克思为大会拟定的指示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争取解放斗争的伟大力量,成立工会可以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以对抗资本家的进攻。大会决议肯定了马克思的指示,肯定工会和罢工都是必要的,但同时也指出, 不要夸大工会作用和罢工斗争的意义,应该争取千百万被压迫群众的解放。关于妇女劳动问题,大会承认妇女加入工业生产是进步现象,它增强了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力量,同时也可使妇女摆脱家庭事务圈子。应该争取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按照国际的章程,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日内瓦大会后,又举行了1867 年洛桑大会,1868 年布鲁塞尔大会,1869 年巴塞尔大会等。在洛桑大会上,关于所有制问题引起了热烈争论。在 1868 年 9 月召开的布鲁塞尔大会上,蒲鲁东主义者又提出保存小土地所有制的主张,挑起新的争论。会前, 马克思曾向总委员会作了一次关于土地问题的报告,指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情况下,农民破产,小农被吞并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的观点在布鲁塞尔大会上得到支持。大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在工人阶级争取建立的新社会里,矿山、森林、铁路“必须属于整个社会”。土地也应成为国家财产, 由国家分给农业协作社使用。蒲鲁东主义者在会上遭到彻底失败。后来在巴塞尔大会上又作出了废除土地私有制的决议。在布鲁塞尔大会召开前的 1867

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第 1 卷在汉堡出版。这是马克思 20 多年辛勤劳动的结晶。大会作出专门决议,赞扬马克思第一个对资本进行了科学分析,作出了巨大贡献,号召各国工人学习《资本论》。布鲁塞尔大会后,国际工人协会进入最兴盛的阶段,会员达到 200 万人。在国际内部蒲鲁东派也发生了分化,形成了以瓦尔兰为代表的左派蒲鲁东主义者。他们逐渐抛弃旧观点,向马克思主义靠拢,赞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进行政治斗争。

在第一国际中,英国工联有很大的作用。他们是国际的发起者,又是总委员会直接依靠的群众性组织,对国际活动有不小贡献。但英国工联领导人忽视政治斗争,只热衷于争取所谓“公平工资”。在英国已进入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的情况下,工人运动出现这种特点是必然的。不过,在理论上则是有片面性的。1866 年 6 月马克思在总委员会会议上作了

《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肯定了工会组织的作用和进行经济斗争的必要性,但同时指出这还不是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进行斗争,而只是在对资本主义的结果进行斗争。因此必须把经济斗争同政治斗争结合起来。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批判了工联主义者在对待爱尔兰民族解放斗争问题上的沙文主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