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辩证法因素
启蒙哲学的又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已具有许多可贵的辩证法思想。它是朴素的、机械的唯物主义向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狄德罗在这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坚持事物发展变化的观点,认为物
体始终处在运动状态之中。这个结论虽然在 17 世纪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那里也能看到,但是,那时的解释带有唯心主义色彩,认为物体运动是被动的,在自然之外有一种推动运动的“最初原因”。这就陷入了不可知论。狄德罗则彻底否认一切超自然的实体存在。他坚定地认为,在宇宙、地球、人和动物身上,都只有一个实体,即物质实体。这是唯一的、无限的、永恒的实体。在它以外企图找出别的实体来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物体运动的根本原因在于物体本身“充满着活动和力”。这种运动变化的自因论已明显包含了辩证法因素。
狄德罗还认为,物质世界的运动是有客观规律的,自然界中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狄德罗虽然忽视了偶然性的重要意义,但他坚持的客观必然规律的论点毕竟是辩证法的要点之一。
正由于狄德罗具有这些辩证的观点,因而在剖析社会现象时,就能提出许多精辟的结论。他在哲理小说《拉摩的侄儿》中尽情地发挥了对许多现象的辩证看法。在谈到道德问题时,他认为“没有绝对地、本质地、一般地真或假的东西”,一切都按各自的利益去判定。甲视为道德的东西,乙却称为
邪恶。反之也一样。在当时那个社会中,“白的将是黑的,黑的将是白的”。“正直的人并不快活。还有无数的人,他们快活,但并不正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本书给了很高的评价。1869 年马克思将一本《拉摩的侄儿》寄给恩格斯时在附信中写道:“这本无与伦比的作品必将给你以新的享受”①。
卢梭在运用辩证法方面也很出色。他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精彩地论述说,在历史上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就加深一步。人类为了前进而建立的种种制度,到头来又违背了原来目的,成为前进的对立物。例如领主,原是人民为保护自己而设立的,后来却变成了人民的压迫者,并逐渐演变为专制暴政。在暴政面前,人人都成了奴隶,但是同时也使人人都成了平等的一员,因为大家都是奴隶。暴君以暴力进行统治,这是不平等的。然而,它可以转化为在使用暴力上的平等,即人民也可使用暴力推翻暴君。对于暴君来说,“暴力可以支持他,暴力也可以推翻他”。所以“在他被赶走的时候,也就不能抱怨暴力”。这段以暴抗暴的论述生动地体现了卢梭的辩证法思想。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卢梭的这本著作和狄德罗的
《拉摩的侄儿》,并称为“辩证法的杰作”。②
狄德罗和卢梭的辩证法思想还体现在其他许多著作中,以上只是一些例子。而且,其他启蒙哲学家也有不少人是具有辩证思想的。孟德斯鸠关于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的论点,魁奈在论证再生产现象时使用的理论和方法, 以及“百科全书派”那些哲学巨匠们的著述,都迸发出许多辩证法的火花。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2 卷,第 283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