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由主义
19 世纪的自由主义是自洛克以来的 17、18 世纪天赋权利哲学的继续和发展。它包括公民的各项基本自由权利,即私有财产和人身权利、思想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经营企业和订立契约的自由等原则和理想。但是,进入 19 世纪后,资产阶级既要扫除封建势力的束缚,又畏惧法国革命恐怖时代重演。而且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学说的兴起,对资产阶级也形成一定的威胁。因此,他们要求用改良取代革命,同时强烈地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这些就构成了 19 世纪自由主义的新特点。
英国是工业化最早、最快的国家,自由主义在英国也获得最大的发展。英国的自由主义理论主要包括功利主义学说和古典政治经济学两部分。
功利主义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耶利米·边沁。他的主要著作有《政府片论》和《道德与立法原理》等。边沁认为,旧的法律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制定的,社会变化了,大部分旧法律已不合时宜,应该加以修改。修改法律的依据不应是抽象的、绝对的自然权利(天赋权利),而应该是“功利”。所谓“功利”就是指人们行为的结果是否带来快乐或痛苦。他提出立法的原则应该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是他又认为,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是个人利益的总和,而个人利益才是唯一现实的利益,财产的安全是个人获得最大幸福的重要条件。他还认为,法律是以恶治恶的事情,不能滥用, 要有限度。因此他认为,政府活动应限于保护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不应干预经济生活。边沁毕生抨击英国法律中的落后和不合理成份。他鼓吹建立基于普选权和分权制的代议制政府,但并不主张给文盲和妇女选举权。
应该指出,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虽然宣扬利己主义,但并不主张个人享乐,而是带着一种清教徒式的冰冷色调。
19 世纪初英国的激进派都受到边沁思想的影响。新一代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旧译穆勒)修订了功利主义。密尔从小深受边沁思想的影响, 政治上属于激进派,长期致力于国会选举改革,对宪章运动怀有同情。他涉足的领域较多,在逻辑学和经济学上都有贡献。他的主要政治著作是《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密尔自命为边沁的继承者,但他不再赤裸裸地宣扬利己主义,而是强调人们追求幸福时要平等地顾及一切人的利益,功利的标准不是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一切与这一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密尔还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论证个性自由。他认为老一辈功利主义者不是为了追求自由,而是为了追求效率而向往开明政治。而个性自由本身就有价值。它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之一,是人类文明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要条件。因此, 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应当以保护个人自由为目的。他特别鼓吹思想和言论自由,认为压制意见会损害和限制人类的精神发展和社会进步。当然,直接导致危害行为的积极煽动是不许可的。密尔鼓吹真正的“民主制”,主张建立既能满足多数人的要求,又能保护有教养的少数人利益和意见的代议制政府。为此不仅要扩大选举权,而且还应给有教养的少数人两票以上的选举权。他还主张给妇女选举权和在爱尔兰实行土地改革。密尔成为 19 世纪自由主义的杰出代表。
法国的自由主义是在反对拿破仑的独裁统治、尤其是在反对复辟时期的极端派王党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由于大革命恐怖主义的阴影笼罩着资产阶级的记忆,因此,既要保留大革命的基本成果,又必须抹去激进倾向,这样
一种基调在法国自由主义思想中就表现得特别突出。自由主义几乎成为资产阶级利益的代名词。
在拿破仑时代,原路易十六的财政总监内克之女、著名作家斯塔尔夫人的沙龙,成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汇聚的中心。在这些人中间,邦雅曼·贡斯当成为复辟时期最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极力鼓吹“人身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和财产的享用自由”。他反对君主专制和政治神权学说,但也反对雅各宾主义。他认为,大革命时盛行的平等是“全体受个人压迫”,而民主则是“独裁的普遍化”。在人民主权的名义下会产生最大的专制。他强调,自由是一种特权,只有有产者才热心维护秩序和正义;“使中间阶级(即资产阶级)得以管理政治事务”是“革命的最大收获”,应该巩固这种收获。他主张建立类似(1832 年国会改革前的)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来控制国家。
七月王朝实现和固守的正是贡斯当的这种理想。但这与法国大革命所培育的民主平等意识,与法国的社会经济演变必然发生冲突。某些自由主义者, 如托克维尔,试图给自由提出更现实的理论依据。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出生于保王派家庭,后来转向自由主义,对七月王朝持犹豫态度,1849 年担任过第二共和国的外交部长。他的主要著作是
《美国的民主》(1835 年)和《旧制度和大改革》(1856 年)。他考察了美国的民主政治,认识到,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世袭的财富不会一成不变,世袭等级也不复存在。因此大众的平等愿望必将日益强烈。这种平等不是经济上的财富平等,而是人人都可以得到工作,都有尊严和荣誉,都有升迁的希望。由于人人平等,所以国家主权就应由全体成员来掌握。也就是说,与一个平等社会相适应的只能是民主政府。但是,他认为民主制度面临着两个危险:人民随心所欲代替政府做决定的无政府状态和权力集中于立法机构。作为贵族出身的自由主义者,托克维尔最关心的是如何使民主与自由并存。根据美国的经验,除了联邦制和三权分立外,他特别强调法制、地方自治和结社自由,主张发挥人民的自由力量来限制国家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