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明君主制下的改革一、普鲁士的崛起
- 世纪时,在德意志众多的邦国中,普鲁士是发展最快、最具有活力的国家。这同它的统治者一贯实行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潮流相对一致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普鲁士所在的德意志,名义上仍称为神圣罗马帝国,但实际上则是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国家。经过 1618—1648 年的三十年战争后,德意志更象恩格斯所形容的,被“撕成了碎片”。在全境分布着 360 个邦国(18 世纪后半期合并为 296 个),1000 余骑士领地,盛行着“诸侯君主专制”。实际上就是每个邦国或领地,不管领土少得多么可怜,其元首都实行专制统治,夜郎自大地割据一方。在这个破碎了的德意志中,只有普鲁士和奥地利两国面积最大,力量最强。
三十年战争之前,德意志境内还没有普鲁士国家。1618 年德意志的勃兰登堡选侯国从波兰王国那里得到一块领地,即处于德意志境外的普鲁士公国。这样,勃兰登堡的统治家族——霍亨索伦家的首脑就成为一身二任的统治者,既是勃兰登堡选帝侯,又是普鲁士大公。1660 年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的统治者利用波兰同瑞典发生战争的机会,迫使波兰同意将普鲁士并入勃兰登堡,摆脱了对波兰的臣属关系。1701 年又利用奥地利参加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时机,迫使同时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奥皇承认它为普鲁士王国。
普鲁士王国出现的过程表明,它的发展是迅速而顺利的。这里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它所据有的有利的地理位置①。然而,最根本的还在于它的政策。早在 16 世纪,勃兰登堡就已成为新教国家,肯于接受进步性的新事物。它奉行重商主义政策,重视发展工商业。1685 年法王路易十四宣布废除南特敕令,大肆迫害新教徒,它却公开宣布收容这些人。于是,不仅法国,而且其他一些国家如南尼德兰(今比利时)、瑞士、波希米亚(捷克)的新教徒都纷纷来到这里,到 1703 年已达 3.3 万人。这些新教徒中有许多资产者、熟练的手工业者,他们同时带来了资本和技术,促进了这里的经济发展。
此外,它还采取了支持易北河以东容克经济发展的政策。三十年战争后, 由于死亡人口过多,劳动力严重不足,容克们便以强制手段恢复自 13 世纪以来就趋于瓦解的农奴制度,以便将劳力控制在土地之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农奴制“再版”。在农奴制的容克农庄中,也实行领主制经济,农奴有自己的份地。但是,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所需商品粮的数量增加,大量出口粮食就成为容克的重要财源。于是,他们对份地农民缴纳的贡赋已不满足, 便致力于从事集体劳动的大农庄经济,类似农场,具有了资本主义因素。普鲁士政府对容克是支持的,在主导方面,普鲁士就是一个容克阶级专政的国家。还在 1653 年,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的贵族议会便通过决议,从法律上肯定了容克规定农民徭役和收取代役租的权利,还承认了容克在庄园中享
① 德意志 4 条通海的河流即来因河、易北河、威悉河和奥得河,都流经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的领土。因此,德意志中部、南部各邦国的出口商品,凡由水路运输者都要受到它的税卡的控制,从而使它大大增加了收入。
有的警察权和司法权。作为报答,容克也同意国家建立常备军并向城乡居民征收军事税。
进入 18 世纪时,正是在容克支持下,普鲁士王国建立起专制君主制。到该世纪后半期,普鲁士已成为欧洲强国之一。这首先得归功于国王腓特烈二世(1740—1786 年)推行的开明君主制改革。腓特烈二世与启蒙运动的大师伏尔泰是朋友,曾邀请伏尔泰访问普鲁士。腓特烈二世在主观上追求的当然是富国强兵,加强自己王朝的力量。但是,他为此而采取的改革措施则是进步的。他鼓励并保护工商业的发展,特别对军火工业更为重视,甚至对其免税和给予津贴。为给工商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他统一币制、创办银行、建立邮政,而且修公路、开运河等等。在农业上则鼓励垦荒,将奥得河沼泽地改造成耕地。他果断地宣布在王室领地上废除农奴制,而王室领地占全国耕地面积的近 1/3。但是,他并没有将废除农奴制的措施推广开来。因为,易北河以东那些使用农奴劳动的容克农庄,经济效益是很高的,他对此采取了保护政策。此外,在发展科学文化方面,他也是重视的。在改革中,重建了普鲁士科学院,进一步发展了教育,还支持艺术的发展。当然,他对改革军事更为重视,以便推行其传统的对外扩张政策。他在位时,常备军增到 20 万人,按人口比例已占欧洲第一位。
从勃兰登堡选侯国到普鲁士王国,又进一步演变成欧洲强国之一,这整个的过程几乎都是在推行顺应资本主义潮流的改革政策中进行的。在腓特烈二世实行开明君主制时尤为明显。可以说,开明君主制是经由改革道路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萌芽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