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媳妇·

从前,男婚女嫁,是由男方选好良辰吉日迎娶新娘。这一天,吹吹打打, 鞭炮齐呜,十分热闹。新郎新娘进了洞房,还要明烛高照,通宵达旦,预示着新婚夫妇一生前景光明。可是旧时泗县东北古汴河一带,人们却不敢公开娶亲,而是偷偷摸摸地为儿女举行婚礼,当地人称之为“偷媳妇”。为什么媳妇要“偷”呢?

传说隋炀帝开汴河,造龙舟,欲到扬州看琼花。汴河开好了,隋炀帝带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宫娥彩女,坐着龙舟开往扬州。偏偏这年雨水不多,河水不深,河而不宽,船行不快。大臣们怕耽误时日,误了皇帝看琼花, 就雇人背纤。可是昏君不准用男的,他挖空心思,想出一个点子,要征用民间年轻貌美的、未“出红”的姑娘,裸着身子,披着轻纱,去为龙舟背纤。这些女孩子一用劲,风一吹轻纱,身上的各个部分部裸露出来,昏君饮酒作乐,发出阵阵淫笑。姑娘们却羞耻难当,纷纷投河自杀,官府不管老百姓的死活,继续派兵丁四处搜寻民间姑娘,见到就抓走。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只好偷偷在夜里让姑娘出嫁,把儿女婚事草草办了。

结婚是在夜深人静时,到婆家,不等天亮,就给新娘“绞脸”(旧时姑娘结婚时用线绞掉两鬓的绒毛)、“上头”(即把头发梳成媳妇的头髻),匆匆和新郎拜天地进洞房,用这样的办法躲过官府的耳目,使姑娘不致被抓去受侮辱、受糟踏。所以这一带年轻人结婚,不叫娶亲,而叫“偷媳妇”。后来,隋朝亡了,昏君也完蛋了。但人们仍怕有第二个、第三个隋炀帝

这样昏君出来,就不去更改这种作法,久而久之,相衍成俗,一直流行了好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