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的警察权力

(1)私人效用和社会效用

“警察权力”是“行动中的社会效用”的美国名称。它是一种立法和司法的权力,不是一个行政人员——警察——的仅力。在联邦立法中,它被包括在管理州际商业和国外商业的权力之内。它是指挥个人行动的极力,使个人的行动采取某一种方向,而下采取另一种方向。在这方面,它和课税没有什么不同。两者都基于一项事实,没有一个人本身是自给自足的,而是通过交换从别人手里取得他的收入。

这一社会事实向来引起两个问题:财富的分配,以及维持机构的继续运行。自从李嘉图的时代以来,在财富的分配中,对于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 始终有所区别。可是,最近一百年改变了这些字眼的意义。一切都是非劳动的,一切都是劳动的,可是程度不同。我们需要一种比较明确而不那么惹人反感的名词。我们根据李嘉图的线索,把它们弄得精确一些,区别为个人收入、资本收入和地甚价值收入。我们和它有关系的运行中的机构,有时在进行,有时迟缓,有时停顿,这些情况本身大大地影响财富的分配以及捐税和利息两项固定支出的负担。

我们已经看到,制造公司付出的捐税总数,在包括若干年的一段时期内, 只占平均生产成本的百分之一二左右,但是平均利润边际上的捐税负担,却大不相同,从 1919 年的百分之三十三到 1921 年的“无穷大”;无疑地在 1930、

1931 和 1932 年又是这样,这三年的统计数字还浪有发表。这些公司生产全

国制造品的百分之丸十。它们的捐税负担在 1926 年超过利润边陈百分之三十五,在其他年份,是利润边际的百分之三十三到百分之九十。

在资本主义制度的二十世纪阶段,决定商业是不是维持现状、繁荣、衰落或者停顿的,正是这种公司组织的利润边际,而不是十九世纪个人主义经济学的生产戍本。捐税和利息一样——一种固定的经常费——在美国可以占取人民的总收入的百分之十或十二,但是,从制造机构的平均数来说,它们最少是利润边际的三分之一,多的大大地超过利润边陈。

老派经济学家主耍地研究分配的问题,就是,个人分得的社会出产的份额。可是,在根据微小的和变动的利润边陈发行巨额证券的公司替代了个人以后,二十世纪的经济学家变成研究这个问题:什么因素使得这种法人资本主义的运行和停顿的变化比旧日的个人资本主义还更加剧烈呢?在所有的答案中,我们归纳为主要地是物价、捐税和利润边际。此外还有其他的利害关系方面,像工人,可是这些可以暂时解雇,不构成固定支出的负担。法人资本主义无疑地是资本主义的最强有力的阶段,同时也是最脆弱和最危险的,

因为它主要地在狭小的捐益边际上运转。个人资本家,像今天的自耕农,或者斯密和孪嘉图时代的制造家,他不分别什么利润、利息、地租和工资,遇到利润、利息和地租消没的时候,也许可以束紧裤带,全家工作,依赖减低的工资,继续维持生活。可是法人资本主义,遇到利息、捐税、地租和工资耗尽了利润边际的时候,就会破产。因为,那公司变成一个债务者,它欠工人的工资、欠贷款者和银行家的利息、欠地主的地租、欠国家的捐税:结果利润只是销货收入中偿付了这些负债以后剩下的余额。法人资本家反对高度累进的私人所得税和遗产税——这两种说不是来自法人的利润边际——那是他分辨不清他的私人的和法人的利益;可是,当他反对在法人的较高利润上征收累进税时,他是聪明的,因为,根据近年的情况,大公司和小公司的地位同样脆弱。

金融资本主义的这种脆弱性、重要性和社会危险,需要塞利格曼教授的所谓《财政学的社会理论》①。

塞利格曼根据个人的需要的性质分别他的所谓“团体”,而我们区别为运行中的机构,根据集体行动用来控制个人行动的业务规则和制裁。它们的相同点和相异点从下列他的分类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出:

塞利格曼的团体的分类

团体的条件 需要的性质 团体的名称

和一个别人在一起 性 的──婚姻

私人的

社会的──俱乐部、互助会、联谊会、协会

娱乐的──球队、赌场、合唱队

军事的──班、连队

和几个或若干别人在一起 职业的──工会、行会、农民互济会、同业工会

 企业的──合伙、公司、辛迪加

 党派的──党、集团、同盟

 宗教的──教派、修道会、教友会、教会

保护

公共的∶和所有的别人在一起

 生命

 财产

 自由──政治组織, 例如, 国家、联邦、联盟

公道

公共福利

塞利格曼用这种团体或者运行中的机构的制度,回到古典派的个人需要或欲望的概念,认为这是经济学里的根本因素,可是,和帕累托一样,注意到欲望或需要本身是变化的和无法测量的,如果转移到任何一个团体的集体需要或欲望来讲。这种需要的区别,不是基于“它们的原始的心理特性”,

① 塞利格曼:《财政学的社会理论》,载《政治学季刊》,1928 年第 41 号,第 193、 354 及以下各页。

而是基于个人的或集体的“满足需要的手段”。这些手段是“各别的”、“相互的”和“集体的”,并且集体的满足需要的手段又“根据由私人团体或者由公共团体予以满足,进一步分别为私人的和公共的需要”。公共的需要以及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和私人的不同,因为它们是根本的、普遍的、强制的和永久不变的,因为公共团体的成员身分是强制的。这造成公共团体和私人团体的区别,因为就公共团体来说,没有互惠作用,像我们在买卖的交易和限额的交易的对比中所看到的那样,而且对各个人的利益是分不开的和无法测量的。因此,为了作出满足集体需要的公共服务而以捐税形式征取的价格,不是根据成本或利润的原则。这种价格是以不同的程度根据特别利益和付税能力的原则;或者甚至和利益或能力戍反比例,像销售税那样。

塞利格曼的结论是,财政科学在较广的意义上是社会科学的一部分;财政科学起因于共同的需要:它区别私人团体和公共团体;然而两种团体在要求个人为了满足集体需要而付出代价的程序上,却是相同的;付税的能力和所受的利益这两种长期矛盾的原理,必须放弃,作为互不相容的东西,因为各有其适当的作用范围。

我们断定,由于这些原因,决定性的因素是休谟的公共效用、或者帕累托的社会效用、或者那同样不能测量的甚至煽动性的“公共政策”或者警察权力和课税权力,它用限额(不是买卖或者甚至管理)在分配社会负担和利益给个人以及通过财富的生产维持机构运行的程序中,决定种种界限。

这种课税权力,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考虑对个人的诱导和抑制,以及税收的数额。它在经济上是限额的交易的一种特殊情况,支配着买卖的和管理的两种交易。它做到这样,是通过民主的各种特殊利益集团合作的制度, 或者通过独裁政治或者占优势的集团的同样合作的活动。因此,它主要地考虑各种矛盾的利益集团的压力,决不遵守那些基于个人主义的私人效用学说的原则,除了这些原则符合那些争取支配地位的矛盾的利益集团的政治原则,并且只以符合一致的范围为限。

这一点可以从事实中看出,随着商人和制造家方面从地主方面取得政权,帕累托的社会科学的“分子”原则最后可以在政治上采用,像英国在 1846 年采用了斯密和李嘉图的自由贸易原则那样。可是,一百年后,经过另一次政治冲突以后,连这种原则也放弃了,代以加雷和李斯特等其他经济学家的保护贸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