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换性

麦克劳德说,亚当·斯密的“财富”这个名词的用法有一种双重的意义。在他的著作的上半部中,财富被解释为“土地和劳动每年的产物”,在下半部中财富是任何可以交换的东西。李嘉图效法斯密,但他的意义只限于任何以出卖为目的的劳动的产品。约翰·穆勒曾把财富解释为“一切具有购买能力的东西。”在这方面他遵守了斯密的说法,斯密曾把钞票、汇票和其他证券包括在财富之内。麦克劳德说,这些是追诉权,或信用和基金、股份、商誉、专门职业者的业务等等没有区别(除了关于“它们从而产生的来源”), 这一切都是“可以交换的权利①。因此,麦克劳德采取了他们的财富的种种意义中所包括的一切,使交换性成为财富和价值的要素。然而,正如我们说过的那样,这一点混淆了财富和资产。

再说,麦克劳德和其他一些使交换性成为经济学的唯一研究对象的物质经济学家认为,一种精确的科学,只有在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被化为数学方程式时,才能形成。

“一种自然科学,”他说,“是若干一定的现象完全基于一个性质最普遍的观念或者特质。⋯⋯不管什么数量,只要它包含那种特质,就是那种科学里的一个元素或者成分。⋯⋯力学是‘力’的科学:力的定义是‘任何引起或者足以引起运动或运动的改变的东西。’”在经济学上这种力是需求。②

可是,经济学家本身,他接下去说,不研究需求,因为研究需求“就会把整个心理学引进经济学。”

实际上,价值,“从它最初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的特质或愿望:它意味着尊重或重视:例如我们说一位很受尊重的朋友。可是,这种价值不是经济的现象。要使价值进入经济学,必须以某种具体的形式把它表现出来:例如,一个人付出某种代价换取一种东西,从而表现他对那种东西的欲望、重视或价值。⋯⋯因为一项交换的实现,需要两心的一致。⋯⋯因此,显然价值是一种比率或等式。和距离一样,⋯⋯一物的价值总是外在于它本身的东西。⋯⋯单独一件东西不能有价值。我们不能说什么绝对的或内在的距离或者相等。⋯⋯任何经济量可以依据任何其他经济量为标准而有‘价值’。”③

这样,麦克劳德由于把经济学归结为交换的比率,把它归结到当时的自然科学的概念,而这些比率就是价值。这种交换率的科学,他指出,是古今所有经济学家的意图。“财富的生产”这个名词,在重农主义者以及斯密和李嘉图,意思是从土地或者从劳动中取得某些东西,为了“使它加入商业”。这是“生产的劳动”;“不生产的劳动”是生产成果不上市场的劳动。“消费”是从市场上拿走一些东西,他们在经济学里却不包括消费本身的法则。

① 麦克劳德:《经济学原理》,第 1 卷,第 75—89 页。

② 同上书,第 3 页。

③ 同上书,第 53、54、55 页。

麦克劳德说明他们的不合理,以及怎样可以避免这种不合理,由于放弃他们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那种含糊的名词,把经济科学的范围缩小到他们真正目的所在的东西——交换价值的法则。

可是,所交换的是什么呢?是物质的东西呢,还是对东西的权利呢?是债务的无形体财产呢,还是债务所有权的权利呢?是买卖权的无形财产呢, 还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呢?

麦克劳德认为,经济学家以为时交换的是物质的东西,可是法律学知道所交换的是对东西或债务的财产仅。麦克劳德解决了困难,白于用一种经济量——信用——替代物质的东西。这种经济量可以被人占有、买进和卖出。因此,他开始了资本的现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