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的交易到买卖的交易
管理的交易起因于一个法律上的上级和一个法律上的下级之间的关系。那心理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命令和服从。可是,买卖的交易起因于那些在法律上平等的人们的关系。心理的关系是劝说或压迫。正如凡勃仑的技巧的本能后来变成丹尼逊的一个运行中的工厂的“合理的”管理的交易,凡勃仑的金钱的利得心后来变成美国最高法院的所谓合理的价值,这种合理价值是一个运行中的营业的买卖的交易中“愿意的”买方和卖方会同意的。我们需要这两种交易来构成运行中的机构的概念,它们相互发生影响——一个生产的组织,一个买卖的组织。这两种交易可以使其成为合理的,不是压迫的、没收的或者剥削的。
我们必须指出,在这里凡勃仑的技巧的本能也是一种利得心和金钱评价的本能。凡勃仑的技术工人所创造的那一套相当体面的捣乱的方法,抵制雇主、跳换工作、怠工、高级熟练工人要求提高工资,使人想到这种贪得的本性工人和企业家同样都有。他所谓效率和讨价还价的对照是确实的——效率是供给的增加,讨价还价是供给的抑制。可是,技巧的本能并不只管继续生产,不顾工资。除非条件满意,人们可以拒绝供给,这种权力实际上是凡勃仑的所谓金钱的动机和财产的权利。它也是制度的、历史的事实。它也有它的发展演化的习俗。工头或工人所用的原料和劳动并不是信手可以拈来,由自然随便供给的。它们被原料的所有人和劳动力的所有人占有。他必须先取得所有人的许可,方能使用。也许是为了这个原因,凡勃仑正象反对资本的组合一样地反对工会。两者都是集体的对贸易的限制。两者都是一种贪得金钱的本性,都是讨价还价能力的无形财产。资本家和工人的区别不是前者有贪得的本性而后者没有,而是由财产的法律和习俗所赋予的把持供给的能力,在资本家的组织里大于在劳动的组织里。可是,这是一个程度问题,程度的问题是合理性的问题。如果它们是管理的或者买卖的交易中能力的程度问题,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来研究,没有理由要把它们分为两个实体,理想他的技巧的本能,和邪恶的贪得的本能。
凡勃仑把商业和产业那样对立起来,从历史上来解释,是由于他没有能探索商业习惯在法庭判例下的演化,像他探索了技术的习惯那样。这样的研究显出他的“无形财产”的发展演化,这种发展在于商誉和特权的区别,这是凡勃仑不容许的;商誉是控制供给的权力的合理行使,特权是这种极力的下合理的行使。这种发展的经济基础只有在对买卖的交易的分析中可以看
① 参阅本书上册,第 80 页,《管理的交易》。
到。在心理学上,它是劝说和压迫的分别,在法律上,它是权利、义务、自由和暴露的分别;在经济上,它是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机会平等和歧视、合理的和不合理的价格三种区别,这一切都包括在合法程序的意义的演化中。这些心理的、法律的和经济的各方面是分不开的,从我们以前根据经济学家的市场概念和法学家的法律关系概念中推论出来的买卖的交易的公式里可以看出。①这些对工人和资本家同样的适用,他们都是贪得的和金钱上的, 也都是有技巧的。正因为凡勃仑没有注意法庭判决的演化,所以他不能获得合理价值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