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制造家还是商人?

西季威克仿效麦克劳德,把银行家想象为自己不花成本的“信用制造者”,对这种信用的使用,他收取一种价格(贴息)。

可是,银行家不是一种制造家。他买进他的顾客的短期或长期债务,在他的帐册上把别人的所谓储蓄转移给他们,这种储蓄他已经承担了随时付还储户的责任,由于发出他自己的过期债务(存款)。

这样,如果为了买进一项六十天期的债务二万元,银行家以存款帐户的方式付给一万九千八百元,那未这一万九千八百元就是一种负债(他一般地对其他的人的负债)的移转,使他们的“储蓄”可以由他们随时请求支付。为了承担这种责任,他收取一种价格(贴现率),在本例中是二百元,年息百分之六,或者每两个月百分之一。

或者,反过来说,银行家卖给他的顾客他自己的一般“良好信用”的一部分(一万九千八百元),这种信用的保障在于他的商誊、他的法定准备金、和其他为了加强他的信用而规定的法律条件。为了这种一般信用的使用,他收入二百元。可是这种“良好信用”完全在于他能随时应存户的请求,付给存款。同时,在法律的让与的意义上,他买进了他的顾客的特殊的良好信用, 结果在这一笔交易上他的利润是二百元。

假如,那二万元是一种长期债务或者债券,同样的关系也能适用。可是这里在核计价格时必须考虑那一年一付或半年一付的利息,这价格是用一种存款负债的名义支付,由银行家从他对所有其他存户的负债或随时应他们的请求归还储蓄的责任中,转移给这个特殊的卖方,用“现金”或一般购买力计算。

因此,银行家不是“信用的制造者。”他是一个商人或中间人,买进和卖出别人的“储蓄”,所采取的形式是用他们的未到期的债务交换他自己的过期的债务。在这种买卖的交易中,决定价格的不是一个制造家的“生产成本”,像麦克劳德所暗示的那样;而是商人的机会的选择,这种选择我们曾加以分析,作为机会成本,或者反机会价值。①

因此,在这方面麦克劳德混淆了制造家和商人。没有成本的制造家是商人,所谓成本的意思是古典旅的“正的”或积极的生产成本。正如我们在对凯雷、巴斯夏和庞·巴维克的学说的分析中看到的,他是一个商人,买进和

① 参阅本书上册,第 361、365 页,《服务的成本和产品的成本》、《服务的价值和产品的价值》。

卖出社会的“储蓄”。商人的成本是“负的”或消极的成本,由于选择一种较大的收入而避免了一种较小的收入;他的“价值”是“负的”价值,由于选择一种较小的支出而避免了一种较大的支出。从制造象的生产成本的积极意义来说,这些是“没有成本的”,然而银行这个机构的清偿能力、周转能力、或破产却决定于这些没有成本的机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