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形体的到无形的财产

这样,制度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依据参加者在他们对工作、等待和冒险的预测中所受的诱导而行动,服从一些限制他们的买卖、管理和限额的交易的范围的通则。可是,技术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工厂的观念,工厂在工程师的指挥下,为最终消费者生产物品和服务,服从技术效率的法则。两者是分不开的,可是,它们给我们两种不同的归结为不同的社会哲学和政府概念的社会概念。一种是参加者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债,另一种是国家财富的创造中不断变动的入量对出量的比率。一种是有关可以转移的权利和自由的所有权经济学:另一种是有关入量和出量的工程经济学。一种是不仅分派份额,而且,更重要的是,使那机构继续周转进行的计划。另一种是结果造成若干出产品,分给各有关方面。

老派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学说的困难,在于它们正当公开拒绝业主的经济学的时候,却不能不私下引进所有权的经济学。它们甚至曾把财富解释为物资和物资的所有权。可是,它们的概念是静态的,没有通过交易来改变所有权那种活动的方面。适当的研究方法是首先区别经济学的两种要素,确定各自应得的地位,然后在一种集体活动的概念里把它们合在一起,这种概念, 根据习惯来说,似乎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可以满足它的要求。

这一点的主要关系不在于采取新的概念,而在于打破旧概念的双重意义。这样,商品和财富从前具有所有权的财产权意义和技术的物质东西的意义:“成本”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支出的意义和技术的入量的意义,价值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收人的意义和技术的出量的意义。

过去几十年间在经济学说的改造中,往往只需要在基本概念上作很轻微的变动,就可以从前一时代的静态的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概念转变到二十世纪的制度观点的活动的概念。费特在 1907 年从奥国学派的效用概念改变到意志观点的选择的概念,虽然表面上这是一种很轻微的变动,因为效用总含有快乐和快乐的选择的双重意义,但这一变动却使他能采取活动的概念,从而完全从庞·巴维克的快乐经济改变到现代以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制度主义,尽管他硬说自己坚持着他的心理学。他实在是采取了活动的心理学,这也是以

活动为出发点的无形财产的概念。① 美国主要的数理经济学家费希尔也是这样。他在 1907 年,根据历史的传统,把财富解释为人类所有的物质的东西②。这种定义,一经改变到活动的概念,结果产生了财富的矛盾的意义,既作为增加出产,又作为限制出产。

我们已经说过这种矛盾的意义关键在于未能区别财产的制度和生产的技术。如果把制度经济学和工程经济学区别清楚,就不会有这种使人迷惑的问题。两种都是以活动为对象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人与人的关系中交易的活动,可是,工程经济学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增加出产的活动。国家的全部人力是它的全部活动的入量,全部对自然力的控制是从活动中产生的全部出量。可是,制度方面的表现是为了分配和预测那出量而作的活动,这种活动决定机构本身将继续运行或停止。

因此,社会的制度的组织是个人和机构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债,它们本身又是未来的经济诱因,引起工作、等待和冒险。买卖、限额、管理和预测的制度,扩大、限制或停止入量和出量,或者把入量和出量转移到不同的方向,或远近不同的各种未来时间。生产以前的买卖、限额和管理的交易的组织,决定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并且供给诱因,使社会机构继续运行或不运行。可是,社会的工程的组织是物理、生物和心理科学的进展,它使人类能支配自然,这种支配自然的能力是否用来取得幸福或毁灭,将决定于全世界种种制度的集体行动。两者是很不相同的,如果财产的意义仅仅是不活动的有形体的财产。因此,我们用物资的出量和劳动的入量替代“物资”这个名词①;用预期的物质出量和货币收入的无形财产替代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财产。